記者昨日獲悉,因涉嫌強奸一名精神發育遲滯女孩,犯罪嫌疑人周某被豐臺檢察院批準逮捕。檢方稱,周某不但自己誘奸被害人,還介紹他人對被害人進行性侵害,致使被害人牛某懷孕。
檢方介紹,2004年4月,周某在北京某地賣酸奶,因此認識了被害人牛某。2006年10月的一天,明知牛某精神不正常的周某,在其暫住地給了牛某10元錢、10串羊肉串、兩瓶酸奶后,與牛某發生了性關系,并將這種關系一直維系到今年4月。其間周某多次在其暫住地與牛某發生性關系,每次事后都會給牛某幾元錢或一瓶酸奶。
據檢方調查,2007年3月,周某以給牛某介紹男朋友的名義,將牛某分別介紹給劉某、羅某,牛某隨后遭兩人性侵害(劉某、羅某已另案處理),后牛某懷孕并流產。
牛某經鑒定為精神發育遲滯(輕度),遭受性侵害時受智能障礙影響,自衛能力低。
檢察院認為,周某明知牛某精神、行為不正常,引誘被害人與其發生性行為,并將其介紹給他人進行性侵害,導致牛某懷孕。我國《刑法》規定:行為人明知婦女是不能正確表達自己意志的精神病患者而與之發生性行為,不論行為人采取什么手段,被害人是否同意,有無反抗,均應視為違背婦女意志,以強奸罪論處。
辦案檢察官同時提醒家中有患有精神類疾病患者的家屬,應加強對病人的監護和照顧,這樣不僅有利于患者的恢復,也可以保護其不受到額外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