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為保障廣大游客的衛生安全,省衛生廳和省旅游局聯合制定的《四川省旅游經營單位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從6月1日起施行。
2002年,衛生部頒布了《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采用危險性評估原則將餐飲單位的信譽度分為A、B、C、D共四個級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將其分級標志懸掛在醒目位置。D級或沒有等級的餐飲單位不得營業。明天起施行的《辦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必須在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旅行社在接待旅游團赴“九寨溝—黃龍”“樂山—峨眉山”“都江堰—青城山”、臥龍和三星堆等旅游線時,應盡量安排游客到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達到B級以上的餐飲單位就餐。旅行社及導游人員不得統一為旅游團隊購買路餐。
《辦法》規定,餐飲單位禁止經營不明野菜、野果、野草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在旅游旺季,每餐接待游客50人以上的賓館(飯店),對食物進行預先品嘗,并對每餐每種食品分別進行單獨留樣。景區內賓館(飯店)設有自備式供水或二次供水設施的,應取得《飲用水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賓館(飯店)要定期對飲用水進行水質檢測,檢測合格后才能提供飲用。公共場所應定期對室內空氣和用品用具進行衛生監測。
景區內的醫療廢物要按規定收集、包裝、運輸和暫存,由當地集中處置單位統一回收處置;醫院污水也要經無害化處理達標后排放。
《辦法》明確要求,各地衛生、旅游行政部門和旅游景區管理機構應制定衛生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景區管理機構應設立衛生管理部門,配備衛生管理員,負責景區內的衛生管理;4A級以上旅游景區應設立醫療救助機構,進行緊急救援。旅游景區管理機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及時向當地衛生局和旅游局報告。為解決游客進食與發病發生在省內不同行政區域,相關衛生部門將聯合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把突發事件可能帶來的危害降至最低。(彭博喜 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