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4點50分,快報新聞熱線電話響了起來,里面傳出一陣急促的聲音:“一對夫妻為了爭奪千萬財產,老婆竟串通女兒,將丈夫強行送到南京市腦科醫院,你們快來看看吧。”記者趕赴現場采訪,卻發現事情的真相撲朔迷離。
富翁被送至精神病院
昨天下午5點多,記者趕到南京市腦科醫院精神病病區。病區大門緊閉,一名面容憔悴的中年女子自稱叫吳梅,是當事人吳翔的妹妹。她說:“我嫂嫂和侄女說我哥哥有精神病,把他送到腦科醫院來,這是一個大陰謀。”
吳梅氣憤地說,下午2點多,她和哥哥一起開車到位于光華路的小區門口,突然兩輛轎車一前一后堵住了他們的車,“我侄女婷婷帶著七八個大漢從車上沖下來,把我哥哥帶走了。”
看到車子揚長而去,吳梅很著急,她立刻打電話報警,接著打吳翔的手機,但一直打不通,直到下午3點多,她才接到了哥哥的電話,“我被婷婷送到腦科醫院了,他們讓我住院,我根本沒病。”
妹妹緊急趕赴醫院
吳梅說,她立即通知丈夫,火速趕往醫院,到達醫院才得知哥哥已經被送往精神病病區。
很快,警察也趕到了現場,守衛病區的工作人員得知吳梅的身份后,將吳梅等人放了進去。吳梅說,她在病區看到了自己的侄女和嫂子,雙方立即發生了爭吵。
吳梅說,嫂子表示,她是吳翔的法定監護人,有權把他送到醫院,并指出吳梅無權干涉。
一名在現場調解的民警表示,雙方都是吳翔的親人,雖然吳翔妻子是合法的監護人,但吳梅也是家庭成員,一方要把人留在醫院,一方要把人帶出醫院,警察對雙方只能調解。
就在吳梅向記者介紹情況時,4名“小平頭”從旁邊走過,吳梅指著其中一個說:“就是他們剛剛把我哥哥帶走的!”
民警隨即詢問“小平頭”事發經過,但對方堅決否認。
富翁已不是公司法人代表
吳梅說,吳翔今年56歲,和妻子結婚快30年了,過得還算風平浪靜。自從去年10月開始,夫妻之間有了矛盾。
吳梅說,哥哥的公司是家庭企業,嫂子李麗在公司是副總,今年4月份,他們在日本留學的女兒回國,4月29日,吳翔召開股東大會,正式把公司法人代表資格讓給女兒婷婷。
吳翔公司內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員工向記者證實,吳翔目前的確已經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對于吳梅與吳翔妻子的爭執,他顯然不愿過多地透露情況:“都是一家人,這種事很難說得清楚。”至于吳翔是不是有精神方面的問題,這名員工表示,這是雙方爭執的焦點,他到底有沒有病,他也不好說,有待于醫院的權威鑒定結論。
白手起家成就千萬身家
吳梅介紹,1978年,吳翔和李麗結婚了,次年就生下了女兒婷婷,夫妻倆一起努力掙錢來維持這個家。回憶起當年的創業過程,吳梅很感慨,“我和哥哥本來都是南京一家工廠的職工,后來一起下海創業。”1988年,吳翔夫妻倆和吳梅白手起家,創辦了一家工廠,“我們自己生產,自己灌裝,什么臟活累活都是自己做。”
吳梅說,3年后,工廠由于種種原因關閉了,但是吳翔夫妻倆也挖到了第一桶金,憑著有限的資本,夫妻倆又開始了第二次創業,到2007年,吳翔的公司資產已經達到上千萬,在南京公司的職員有70多名,在全國各地也有20多家辦事處,在南京業內享有一定知名度。
“剛開始我們多難啊,那么辛苦才有了今天,沒想到有了錢,現在又成了這樣。”吳梅說。
妹妹跪求嫂子“放過我們”
就在吳梅向記者介紹情況時,病區內突然傳來一陣吵鬧聲,吳梅接到一個電話后,敲開大門進了病區。過了一會兒,記者聽到病區傳來一陣激烈的爭吵聲,隔著病區大門的玻璃窗,記者看到了驚人的一幕,吳梅哭著跪下了,向面前的一名中年女子哀求道:“你就放過我們,讓我哥哥出院吧。”吳梅身邊一名中年男子則激動地沖向了中年女子,被站在中間的一名警察攔住。
知情人介紹,中年女子便是吳翔的妻子李麗,那名中年男子是吳梅的丈夫。警察將雙方分開,分別安排至兩個房間,警察分頭與她們談話。
吳梅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聲明,上面寫道“自2007年6月1日起,如本人因非出于本人意愿的事件導致個人行為受限,在此期間,本人委托妹妹吳梅處理所涉本人一切事務(指人身安全的相關事宜和個人財產,如現金、存款、房產、公司股份等),其他任何人(包括妻子李麗、女兒婷婷)不得處理本人任何事務。”落款簽名是吳翔。吳梅表示,這是哥哥前天剛剛簽下的聲明,她是哥哥的全權委托人,有權利把哥哥帶出醫院。
富翁妻女拒絕采訪
在警察調解過程中,記者看到一名頭發半白的中年男子情緒激動,原來他正是事件的“中心人物”吳翔,記者示意他走到大門前,隔著玻璃窗,他大聲告訴記者:“我沒有病,是他們強行把我送到這里的,你們快幫幫我吧。”他還想再說些什么,被警察制止了。
記者向李麗母女招手,示意她們過來介紹情況,但母女倆得知記者的身份后,不耐煩地向記者揮了揮手,接著迅速扭轉回頭,不再理會。
在雙方調解過程中,記者聽到值班護士大聲喊:“你們到底想怎么樣?是不是要出院,我們已經辦過入院手續了,你們誰說了算?”
吳梅與李麗雙方各執己見,警察只好再次將情緒激動的雙方分開。
從當天下午5點一直等到晚上8點半,警察一直在現場調解,但雙方仍舊達不成一致,當記者離開時,警察仍在分別與雙方談話。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