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為曾經被捅傷,生意人劉東生糾集大批“兄弟”實施報復,先是開槍打死仇家的朋友,后又給劫持到手的仇家強行注射毒品,使其斃命。昨天上午,廣東省高院借用廣州中院的法庭宣布了這起手段特殊的殺人案終審判決結果:主犯劉東生被處以死刑,其他5名罪犯也被處相應刑罰。
芳村酒吧結仇伺機報復
劉東生是遼寧遼陽人,長期在廣州做生意,結交了王繼東、梁吉金、劉寶庫、袁生平、王繼方等同鄉兄弟,平時經常在一起吃喝玩樂。2004年3月13日凌晨,劉東生在廣州市芳村某酒吧內喝酒時,與李某某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打斗,劉東生被李某某捅了一刀。住院期間劉東生放出話來要他那幫兄弟一定要抓住李某某。
注射過量毒品殺仇家
法院查明,2004年3月20日凌晨,王繼方在廣州市東風西路“明以達”酒城發現了李某某的行蹤,即打電話告知劉東生等人。剛從酒吧玩樂回到醫院的劉東生隨即指使梁吉金、袁生平、劉寶庫及劉春來、“二平”、“阿升”(均另案處理)等8人攜帶2支手槍準備報復行動。
當眾人趕到酒城時,恰好在走廊碰見李某某與另一男子李某年兩人。這伙人立即沖上去開槍,當場將李某年擊倒在地致其死亡,李某某嚇得拼命逃跑,后在樓下被堵住。一陣拳打腳踢后,李某某被挾持到袁生平事先借用的出租屋里。
當天下午,劉東生指使袁生平和王繼東外出購買了毒品甲基苯丙胺和嗎啡以及注射器。隨后,眾人七手八腳按住李某某的手腳,劉東生的女友蔡忠慧(另案處理)往李某某前臂注射毒品,因沒有找到血管,王繼東將含有大量毒品的針劑強行注射進李某某的大腿內側,又封住李某某的口鼻。李某某漸漸停止呼吸。
指使殺人終審仍判死
2004年3月24日中午,出租屋的房東來打掃衛生時發現了李某某的尸體。2004年4月13日,輾轉深圳又潛逃到呼和浩特市的劉東生被抓獲,7天后,涉案其余5被告人相繼在各自藏身地落網。
2005年9月13日,廣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主犯劉東生和王繼東死刑。宣判后,劉東生等人不服上訴到廣東高院。廣東高院經二審后于昨天上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對劉東生的死刑判決;改判王繼東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而發現并通報李某某行蹤的王繼方由8年有期徒刑改判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