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看到妻子經常背著自己打電話,懷疑妻子有外遇,遂到通信公司偷查妻子的話費。妻子以隱私權受到侵犯為由,將丈夫和通信公司告上法庭,索賠精神損失5萬元。5月25日,江油市法院審理了這起奇異的糾紛案,并依法駁回妻子的請求。
前不久,37歲的江油市民李國中發現比他小13歲的妻子王蕊經常背著自己打電話:每天晚飯后,王蕊都以散步為由外出。有次雨下得特別大,王蕊仍要外出散步,李悄悄跟蹤,卻發現妻子竟躲在樓下打手機!一次,李國中半夜醒來,竟發現妻子躲在被窩里用手機發短信!
她到底在給誰打電話?李國中決定查個明白。本月15日,李國中拿上她和自己的身份證、結婚證到通信公司查詢并打印了王蕊今年1月份以來的話費清單。王蕊果然跟一手機號碼頻頻聯系。李國中進一步在通信公司核查,查出該手機主人叫張某,現今29歲。
李國中很郁悶,當初他之所以下定決心跟前妻離婚,跟王蕊結婚,是因為王蕊答應愛他一輩子。沒想到結婚還不到一年,王蕊就生了外心!王蕊下班回家后,李國中劈頭就問:“你跟張某現在到底發展到什么程度了?”王蕊一聽,張口結舌,爭吵中,她終于知道了事情的來龍去脈。王蕊以侵犯隱私權為由,狀告丈夫李國中和某通信公司。
5月25日,法院審理認為,通信公司的話費清單不屬于公民通信秘密的范疇。某通信公司在驗證了王蕊、李國中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后,為李國中打印話費清單,盡到了謹慎審查的義務。另外,《婚姻法》中明文規定夫妻之間有相互忠實的義務。李國中對王蕊反常行為的懷疑符合配偶身份的自然反應,李國中有權知道自己對王蕊所享有的專屬身份利益是否受到威脅或侵犯。李國中在獲悉清單的內容后并沒有散布或丑化,李國中所獲取的信息在其配偶身份的合理知情權范圍之內。最后,法院依法駁回王蕊對李國中和某通信公司的訴訟請求。(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