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韶關6月1日電 (馮昶 李凌 黃淳波) 來自湖南、廣東和湖北的四男一女糾合在一起,日前利用調換銀行卡的手法騙走了粵北山區韶關仁化縣劉某現金人民幣十一萬元。案發兩周后,五名騙子栽倒在仁化縣警方手中。
韶關仁化縣警方今天稱,胡×華等五名疑犯于五月三十日被警方抓捕歸案。
今年五月上旬的一天,因敲詐被勞動教養剛釋放出來不久的胡×華(湖南常德市人,三十七歲),去到居住在廣州的潘×光(廣東清遠市人,三十四歲)處喝茶,與向×山(湖南省龍山縣人,三十四歲)、徐×剛(湖南省龍山縣人,二十七歲)、廖×華(湖北省鶴峰縣人,女,三十歲)聚在一起,五人均是無正當職業的人,但又想不勞而獲,于是潘×光提議出去騙錢,五人一拍即合,于是商議合伙到韶關仁化以調換銀行卡的手法騙錢。五人認為仁化是粵北山區,山區的人較為見識少,容易受騙,同時策劃好騙錢的方法和各自充當的角色。
五月十五日,五人開車來到仁化縣城,在縣城物色裝飾店,當五人見到事主劉某的裝飾店時,認為裝飾店的老板應較有錢,于是胡×華進到劉某裝飾店內,問做不做欄桿,用筆畫了一些草圖說是公路的圍桿,并問劉某做不做得出來,還要求計算每個的價格。
劉某算出每個造價是人民幣三百七十元。胡×華謊稱是公路局要做的,要制造一千個這樣的圍桿,按規定要投標的,因他有個妹夫在公路局當什么主任,負責這項工作,就不用投標了,到時可以提高點價格,并問劉某每個給多少回扣。劉某答應每個給回扣三十五元。胡×華假裝說要回去與妹夫商量一下,明天再給電話劉某,并要劉某留下手機號碼給他。
十六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胡×華打電話給劉某,叫劉某帶齊營業執照、稅務登記書等證件前來公路局訂合同,劉某立即攜帶好證件騎摩托車到公路局,在進公路局路口時,胡×華已等在那里,叫劉不要進去,由他打電話叫他的妹夫出來,他們在路口等就行了。
胡×華打電話講了幾名話后,過了幾分鐘,充當胡×華妹夫的潘×光從公路局大院走出來,胡×華介紹說這個就是他的妹夫,潘×光故意問劉某在哪里開檔,他就要求質量要保證,并要求劉前去郵政儲蓄所開個帳戶。
于是劉某趕緊到了仁化郵政儲蓄存入二十元開了一個活期存折,并辦理了一張儲蓄卡,然后回到公路局路口,潘×光又從公路局大院出來,見到劉某后說要單位財務人員出來簽合同。
過了一會,冒充財務的徐×剛從公路局出來,提出找個安靜的地方商談制造圍桿合同之事。潘×光說去新都酒店,于是幾人一起去到新都酒店四樓一間房間商談訂合同的事。
在酒店,徐×剛要求看劉某的營業執照、證件和存折,當他們見到存折只有二十元時,問劉某到底有無這么多資金制造圍桿,最少要有三成的資金才能給他做,合同書也是這樣寫的,要求存一筆款進存折內才放心給劉某做,并稱一經簽定合同公路局將預付兩成的材料款。當徐×剛見到劉某的儲蓄卡時,責怪劉某不該開卡,擔心到時公路局轉帳給劉某的存折時,劉某可以用卡將錢支取,當時就用火機將儲蓄卡燒掉。
劉某見到他們很有“誠意”訂合同,馬上就回家取了二萬元,又去朋友處借了九萬元,將十一萬存入新開戶的存折,同時告知胡×華,胡×華聽后,叫劉某回裝飾店等他們,他們等一會就過去訂合同。
滿心歡喜的劉某認為有生意可做了,高高興興地回到店里,可是等了三十分鐘還不見胡×華等人到來,覺得不對勁,就撥打胡×華的電話,但已關機,劉某更擔心起來,馬上到郵政儲蓄所辦理取款手續。可營業員說劉某的存折沒有錢了,劉某意識到被騙了而報警。
原來當劉某去郵政儲蓄所辦理存折時,已見過劉某的胡×華的同伙徐×剛、廖×華早已等在那里,在劉某輸入存折密碼時,兩人把密碼記在心中。當劉某去到酒店時,徐×剛等人把劉某的儲蓄卡掉了包,燒掉的是他們早已準備了的廢卡。當劉某回到裝飾店等著簽合同時,胡×華等人去到儲蓄所將劉某的十一萬元取走了。
案發后,韶關仁化縣公安局刑警大匯同建設路派出所民警經過多日的偵查,五月三十日凌晨在韶關市區某酒店內一舉將胡×華等五人抓獲,收繳作案用的汽車一輛、銀行卡七張和部分贓款。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審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