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70多歲的老父親明確表示,自己所有的遺產以后和大兒子沒有任何關系,大兒子多次和老父親交涉后沒有結果,傷了和氣的兒子和父親簽下協議,不繼承父親遺產,也不贍養父親。究竟是怎樣的傷害,讓這對親父子簽下了這樣一份協議?
兒子和父親簽協議
昨天上午,家住秦虹小區的王斌找到記者,他告訴記者,自己剛剛和70多歲的父親簽下了一個協議,從此以后,父親的生老病死與他沒有任何關系,全部由二兒子王林負責,他也不繼承父親的任何遺產。
王斌說,這份協議是當著父親、弟弟王林以及幾個親戚的面簽下的。當著大家的面,父子三人都在上面簽字了。“我本來不想簽這個協議,可父親的做法實在太讓人傷心了。就是他逼著我簽這個協議的,他擔心我和老二搶遺產。”王斌說,他很想知道這個協議,是否有效。
“父親一貫偏心”
記者問王斌,為什么會和自己的父親簽下這樣一份協議,王斌很是傷心地說:“父親一貫偏心”。隨后,這個七尺男兒流著淚,訴說著父親對他的不公平。父親王德勇只有王斌和王林兩個兒子,從小王斌就比較淘氣,成績也不是很好,比他小三歲的弟弟則聰明機靈,學習也比較好。
在他15歲的時候,媽媽去世了,父親一個人拉扯他們兄弟倆很艱難,在別人的介紹下,又重新組織了一個家庭。可自從父親再婚后,他們兄弟的日子就不好過,他因成績差,干脆放棄了學業,去學了一門手藝,而弟弟王林也開始逃學。就這樣,初中畢業后,王林就沒有再讀書,開始四處打工。“我在外面學手藝掙點錢,總是被繼母拿過去補貼家用。弟弟由于三心二意,工作也總是干幾天就不想干,后來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工作。”王斌說,從那以后,他在父親的要求下,每個月還要給弟弟一份生活費。
在王斌25歲的時候,父親和繼母離婚了,他也結婚單獨生活,弟弟則和父親生活在一起。“盡管我結婚后單獨生活,可父親還是讓我來承擔弟弟的生活,而弟弟也總是不好好干活。20多歲的小伙子,成天游手好閑的。”王斌深深地嘆了一口氣,“老頭真是太偏心了。”
生病費用全要老大掏
不管怎樣,王林都是自己的親弟弟,想到這里,王斌一邊安慰妻子,一邊資助弟弟的生活。“10多年前,父親退休了,盡管他總是偏著弟弟,可我還是可憐他,媽媽死得早,他把我們養大也不容易。”總覺得父親可憐,弟弟又沒有正式工作,王斌總是偷偷地接濟他們的生活。“我也不求他們對我好,只覺得都是一家人,生活都不容易,我有手藝,老婆也有工作,餓不到我們。”
王斌說,他這樣對父親,可父親卻從來都不說他好,而弟弟王林的媳婦卻總是百般挑剔父親,動不動就說父親的不是,還和父親大吵大鬧,甚至還會動手打父親,可父親卻從來不責怪他們,反而處處護著他們,相反,動不動父親和弟弟一家就找茬和自己吵架。去年年底,王德勇生病了。“當時我在外地干活,一聽說爸爸病了,我連工錢都沒拿,向同事借了5000元錢跑回家,每天沒日沒夜地在病床前照顧他,我老婆也每天都做好吃的往醫院送,”王斌說,弟弟和弟媳婦在外面打零工,還有孩子要讀書,所以他也沒和他們計較,除去醫保能報銷的費用,其他花費的錢,全是他一個人出的,弟弟還總是找理由吵,說給父親用的藥不好。
為遺產父子反目
父親的病好了后,王斌希望和王林商量一下父親名下的房子的事情。王斌說,目前,他有一套自己的住房。而弟弟和父親住在父親名下的一處大套房里。此外,父親還有一個市口比較好的門面房,門面房每年3萬元租給了別人。
“我看父親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就想商量一下,看病花錢的事情。”王斌說,他家里的經濟也不寬裕,父親生病,他除了花了不少時間,還要花錢,錢一多他就承受不了。一聽他提看病,父親和弟弟很是惱火,說他不想給老頭看病,本來就不愿意出錢。雙方大吵了一場。
王斌說,當時他提出希望父親把出租門面房的錢拿出來,作為以后看病用,但老頭堅決不同意,并表示,要將目前所住的大套過戶到王林兒子的名下。這樣的決定,讓王斌很傷心,他覺得,既然父親生病需要的費用要由大家來承擔,那么父親的財產也應該由他和弟弟共同擁有,房子過戶給弟弟的兒子他不同意。雙方為此不斷發生爭執。昨天上午,更是簽下了一份不贍養協議。
父親說法
老大太斤斤計較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上王斌的父親王德勇。一聽記者說他和王斌簽協議的事情,這個年過七旬的老人就很生氣。他說,王斌平時總是斤斤計較,盡管會偶爾給他們點生活補貼,但脾氣不好,對他也不照顧。這么多年,自己一直和小兒子生活在一起,盡管房子是拆遷安置的,但當初分房子的時候,老二王林一家的戶口就在里面,房子和老大是沒有關系的。
王德勇說,門面房確實是他名下的,他把門面房出租,希望弄點錢補貼家用。“老二夫妻都是臨時工,沒有什么生活來源,還有一個孩子要讀書,我幫他一點也是很正常的啊,說我偏心,其實我也想多照顧老大一點,但老大的生活條件確實比老二好,我要是不偏向老二一點,他們的日子更困難。”
“協議是我要簽的,這樣如果有一天我去世了,老二有住的地方和門面房,生活也不會差到哪里去。”王德勇說,既然大家為了遺產已經吵開了,還不如趁自己現在還明白,早點做出決定。
律師觀點
這樣的協議不合法
兒子和父親簽下不贍養協議,這樣的協議合法嗎?昨天下午,記者為此采訪了江蘇南京義科律師事務所的董永斌律師,他說,這個協議不符合我國的有關法律。
董永斌說,贍養父母是法定的義務,任何人不能通過簽協議的方式來免除自己的義務,也不能因為不能繼承父母的遺產,而拒絕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贍養義務是平等的,不能因為所繼承財產的多少而有所傾斜。也就是說,王斌哪怕一分錢的遺產也繼承不到,但在對父親的贍養方面,他必須履行和弟弟王林同等的義務。
當記者將律師的說法轉達給王斌后,王斌顯然沒有料到,他說,他會和父親再做一次溝通,爭取化解和父親以及弟弟的矛盾。(文中人物系化名)作者: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