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一起利用互聯網開展非法經營活動的案件,被告人孫宜華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被告人劉素蘭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據悉,此案下線人員4606人,在全國成立協會16家,人數之多,范圍之廣,在同類案件中罕見,被稱為“全國互聯網傳銷第一案”。
2005年2月,河南油田停薪留職人員孫宜華和張潔(另案處理)等人創辦宏大科技信息網站,孫宜華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在南陽成立總會,南陽二膠廠停薪留職人員劉素蘭會任會長及法人代表。該網站面向全國實行一縣(區)成立一家“上網技術服務協會”,設立會長,吸收會員。
該網站打著“推廣網站,幫助企業宣傳產品,推動全民上網工程”的口號,賺取人頭費,每位入會會員需交納317-323元不等的入會費用,即可成為該網站正式網員。每個會員要建立左右2個宣傳服務區。當會員發展左右兩個(即發展兩個人注冊網站)的時候,上級會員享受60元的勞務費補貼。如果左右兩區同時遞增至10個用戶時,當天勞務費600元。當左右區各累計達到150戶時,當天勞務費又增加600元。當左右區各累計達到900戶時,當天新增勞務費6000元,網員的勞務費由網站管理系統自動計算生成,從專用賬戶劃出,轉入網員的銀行卡中。
自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8月10日,“南陽宏大科技信息”共收交存資金1927筆,吸收網員注網資金136萬余元。據審計部門審計,自2005年7月30日至2006年8月30日,“南陽市宏大科技信息網”在全國成立協會16家,共發展正式網員4606人,轉正網員1人,臨時網員67人。2006年9月14日,南陽市工商局認定“南陽市宏大科技信息網”的經營行為屬非法傳銷行為。(作者:何明軒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