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流標公司告財政部不作為一審勝訴 財政部稱判決嚴重影響行政管理遂上訴
在亞奧政府采購案中,財政部首次領到敗訴判決。為此,財政部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昨天,該案二審開庭。財政部稱:“一審判決打破了我們長期的工作模式,將對今后的政府采購工作產生影響。”而每年的政府采購金額有數千億元,不能不說這紙判決相當有分量。
政府采購選中最高價
在總價值4000余萬元的政府采購中,衛生部和發改委最終選中了定價最高的廠家。這種只選“貴”的做法引起了落選公司北京現代沃爾公司的連續投訴。“我們不明白,衛生部在采購血氣分析儀過程中,為什么最終選中了定價最高的廠家?” 北京現代沃爾經理王建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多次表現出不解情緒。
2003年10月,國家發改委和衛生部委托兩家采購代理機構通過公開招標采購相關儀器設備。2004年10月,北京現代沃爾參加了投標,但開標結果卻讓人大跌眼鏡——兩次競標中標者是同一家公司,其投標價格是所有供應商中最高的。“北京現代沃爾的投標價格為每臺5.68萬元,中標公司價格最高,為8萬元。兩次競標568臺儀器,差價就是1000萬余元。這樣的結果不能不讓人感到疑惑。”該案原告方的代理律師谷遼海告訴記者,更讓人疑云重重的是中標公司是一家剛剛成立的“新人”,“中標公司在投標前成立不足一年,正式運營才兩個月,好像是為這次投標專門成立的。”
投訴無答復 財政部被訴
帶著種種疑問,北京現代沃爾向采購人——招標采購代理機構以及國家發改委、國家衛生部提出了書面質疑,但沒有得到答復。2004年12月21日,北京現代沃爾以書面形式向負責同級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部門——財政部提出了投訴。但財政部將其投訴又轉給了國家發改委,于是投訴再次沒了下文。北京現代沃爾以“財政部的不作為”為由提起行政訴訟,將財政部告上了法庭。經過審理,市一中院做出判決,要求財政部必須給予答復。
一審判決影響千億政府采購
財政部接到敗訴判決的消息,如重磅炸彈引起各方強烈關注。不久,財政部提出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每年數千億元的采購資金均按上述模式分別管理,而一審判決否定了這一模式,將嚴重影響行政管理工作。”昨天,在二審法庭上,財政部的代理人指出,每年的政府采購涉及金額有數千億元,難道這其中所有的投訴財政部都要介入調查?財政部還認為,根據《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暫行辦法》的規定,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由國家發改委受理并作出處理決定,并不歸財政部。
但現代沃爾則抬出《政府采購法》稱,各級財政部門對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政府采購活動負有法定的監管職責,對于投訴事項應在30日之內作出處理決定。財政部不作為顯然違法,因為《政府采購法》的法律效力要比暫行辦法高。
現代沃爾的代理人谷遼海律師庭后介紹說:“我們的投訴就涉及發改委,如果再由發改委受理投訴,還有什么意義呢?”谷律師認為,這種工作模式理應被打破,一審判決應該維持。(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