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過六旬的歐陽先生走在家門口的人行道上,莫名其妙被一輛倒退的轎車撞倒,他爬起來理論,反被肇事司機誣蔑偷車,繼而遭到拳打腳踢造成輕傷。兇手將他打趴在地上后,還要他當眾跪下承認“偷車”。面對圍觀者的指責和民警的調查,肇事者振振有詞稱是在教訓偷車者。
孰是孰非,辦案民警一時難以斷定,幸運的是,轎車撞人、司機打人的全過程被萬科金色家園住宅區的監控錄像如實錄了下來,然而,案情水落石出已經接近兩個月,肇事者至今仍逍遙法外,不時給傷者家屬發短信,要求賠償3萬元私了,借以躲避法律的制裁。身心雙雙受到創傷的歐陽先生及其家屬希望有關部門盡早結案,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家門口被撞傷反被誣偷車
據歐陽先生介紹,事情發生在4月13日晚上10點多,當時他正步行在萬科金色家園二期商鋪一條街前的人行道上,突然腰部遭受一股強大的沖擊力,他摔倒在地后強忍著疼痛想爬起來,發現身后停著一輛黑色轎車,他斷定是被這輛車給撞了,于是跟司機提議,希望載他到附近的醫院檢查。
司機嘴里一股酒氣,不但斷然拒絕,反說他碰壞了車子,要他賠錢。歐陽先生堅持要求一同去醫院,并試圖坐上車,被司機強行推開。小區保安、巡防員和業主們圍了過來,司機開始跟圍觀者“解釋”說,歐陽先生想撬他的車,這種人就該打,并揚手掌摑,將他打得滿臉是血,圍觀者試圖上前勸阻,司機威脅說,誰插手就找誰賠車,弄得巡防員和小區保安也無所適從。
歐陽先生說,司機見無人敢管,更加囂張,不斷對他拳打腳踢,還不讓他打電話報警,他只好向圍觀者求助,央求他們報警。在警方趕到現場之前,他忍受了10多分鐘的暴打,司機還強行將他按在地上,當眾跪下,要他承認“偷車”一事。
監控錄像記錄被毒打過程
警察趕到現場后,司機才停止施暴,堅持說是歐陽先生想撬車、碰壞了車子,引發事端。雙方各執一詞,辦案民警一時也難以查清真相,但打人一事證據確鑿,民警將雙方帶回派出所錄口供,并扣押了司機相關證件,然后讓雙方回家等待處理。
次日,歐陽先生的女兒找小區保安了解情況,并以業主身份調取了相關錄像,看完錄像后差點氣暈。昨日,記者拿到了相關錄像的備份。錄像顯示,案發前,歐陽先生行走在商鋪前的人行道上,這時身后一輛車以較快速度倒車,將他撞倒在地。駕車人下車后,將他拉了起來,但是強行阻止傷者上車。
在接下來的近20分鐘后,司機不斷使勁掌摑傷者臉部、拍打其頭部、用腳踢傷者,傷者四處躲閃,即便躲在保安和巡防員身后,也難逃毆打。司機越打越兇,將滿臉是血的傷者摁倒在地上,讓其長時間當眾跪下。直至接近晚上10點40分民警趕到現場,才中止施暴過程。
肇事者發短信要求私了
記者向辦案民警了解相關情況,但對方表示很忙,沒時間解釋。記者多次打電話希望采訪肇事者錢某,對方電話一直轉入信息臺,不愿回電。
昨日,傷者女兒歐陽小姐向記者介紹說,就在案發第二天,人證和物證、特別是監控錄像找到后,案情一目了然。而經法醫鑒定,歐陽先生因外傷致右耳鼓膜外傷性穿孔,已經構成輕傷;右眼視網膜震蕩,治療后復評才能確定是否達到輕傷。
“案發近兩個月了,老人身心受到嚴重傷害!”歐陽小姐說目前來自各方的說情讓她不勝其煩,肇事者得知監控錄像一事后,態度立即轉變,要求見面私了,賠錢結案,遭到歐陽先生及家屬的拒絕。歐陽小姐說,對方所作所為令人發指,老人家來深是為了安度晚年,精神上根本承受不了這種事,在深圳療養一段時間后,已傷心地返回湖南,委托她處理此事。
歐陽小姐向記者出示了肇事者錢某發給她的短信——“歐陽老先生及家人:請接受我對你們的道歉!我對我酒后給老先生身體上造成的傷害及你們全家心里帶來的傷害,深表歉意,希望老先生饒訴(恕)我的畜生行為吧……”、“我肯(懇)請你們拿出一個合適的方案以便我們盡快解決這件事情……”令歐陽小姐生氣的是,肇事者不斷短信騷擾她,她只希望依法處理此案,卻不知如何處理。
律師建議追究刑事責任及索賠
記者昨日就歐陽小姐面臨的困境咨詢了廣東誠公律師事務所主任甘勇明律師。甘律師認為,傷者的權益包括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和獲得民事賠償。
本案中肇事者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屬故意傷害案件。刑事責任追究的途徑有:
一、傷者家屬向公安機關報案;二、自訴程序。本案傷者被鑒定為輕傷,且有監控錄像、證人等證據,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的自訴案件受理范圍,傷者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請求法院追究肇事者刑事責任。
民事賠償部分,傷者可以與肇事者協商,達成賠償的調解協議,可要求肇事者支付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