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次被判刑,仍然以偷為生,究竟是他遺棄了社會,還是社會遺棄了他?
6月7日凌晨4時許,鄭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林山寨派出所的三位民警,在洛河路與文化宮路交叉口附近巡邏,發現了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遂上前盤問,并從其身上搜出了鉗子等物品。
警方將男子帶回派出所審訊,該名男子交代自己叫丁偉,今年38歲,曾6次被判刑,近期已在鄭州作案6起,都是偷竊臨街的手機店面。
6次被判刑,仍然以偷為生,究竟是他遺棄了社會,還是社會遺棄了他?日前在林山寨派出所,丁偉向記者講述了隱藏在內心的往事。
[內心獨白]
來鄭州偷東西,是想找一找親人
我7歲的時候,父母都去世了,我和弟弟都太小,不會干農活,所以經常餓肚子。據說我不是父母親生的,是村里人眼中的野種,所以只能干些偷雞摸狗的事來填飽肚子。
后來,弟弟在別人的資助下上學了,我沒能上學,就成了混混。14歲那年,我偷東西被抓,進了山東的一個少管所。
從少管所出來后,我很想改過自新,專門回老家辦了一張身份證。我在工地里扛水泥,在磚場里打工,但是沒什么力氣,加上老板心太黑,老是不給工錢。沒辦法,我要吃飯,只能還去偷。
將近20歲的時候,我因為偷竊再次被抓,身份證也不知道弄到哪里去了。年齡一天天大了,進去的次數也逐漸增多。獄警也勸過我,讓我出去后安定下來成個家。我曾托獄警幫我補辦一張身份證,但是老家的派出所說根本沒我這個人,不給辦。
我也有高興的事情,就是弟弟上了大學。他現在有老婆孩子,有很好的工作,過得很幸福。其實,我也想找他,讓他幫忙啊。可是仔細想想,我不想讓他有個坐牢的哥哥。
很多事情都過去了,我也不愿意再提了,弟弟上大學的時候,不論我有沒有資助過他,他終究是我的弟弟。
這次在鄭州,我一共偷了6次。有錢后,我都會去好好吃上一頓飯,然后到大石橋底下玩拖拉機。但我手氣和技術都不好,老是輸,最多的一次輸了6000多元。
我知道自己終究還會被抓住,然后坐牢。我在監獄中學過法律,知道像我這種情況,認罪態度好,主動交代問題,判的時間最多不會超過8年。
我沒結過婚,也沒孩子。我之所以來鄭州,就是聽說自己是從鄭州抱養到山東的,所以我第六次被放出來后,就到了鄭州,想找一找親人。
等我這次出來后,估計快50歲了,出來后除了偷東西,我還能干啥,畢竟我還要吃飯。
(記者根據采訪記錄整理)
[記者連線]
抓了放,放了抓,丁偉是個難題
根據丁偉的敘述,昨天,記者輾轉聯系到了丁偉的“老朋友”——山東省濟寧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太白東路派出所的馬所長。
“丁偉又被抓住了?”這是馬所長聽到記者介紹案情的第一反應。爾后,馬所長不斷詢問丁偉的情況,甚至問到了他是否在鄭州成家,是否有了孩子。
馬所長說,丁偉在濟寧市市中區的小偷中也算個“熟臉”。他的確是個難題,抓了放,放了抓。但是警方現在也拿不出更好的辦法,偷竊已成為丁偉的謀生方式。
“這個人的本質并不壞,只是走的路太曲折了,有些經歷也太復雜了。”馬所長說,社會如果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相信他能走出目前的困境。
[記者手記]
這樣的人,我們如何對待?
丁偉的情況很特殊,他沒有身份證,居無定所,以偷竊為生。按照他的說法,即使從監獄中出來以后,他仍會去偷竊,因為這個社會沒有給他別的活路。
丁偉絕對不是個案,現實中,和他一樣,許多生命正像幽靈一樣,游蕩在我們的周圍。
這個人群的存在,會造就社會的不穩定,不和諧,可誰也無法從根本上杜絕這個人群的存在。法律所能做的,只是依照規定對他們予以處罰;公安部門能做的,只是強化監管預防案件;但是社會能做的,卻是思考如何以包容之心對待這樣一個群體。
如果我們的包容心更強一點,給這些人一些機會,讓他們可以光明磊落地活著,相信,他們會很樂意面對太陽,面對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