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近日接到群眾舉報,稱在鄭州市的一家飯店有非法使用童工的現象,鄭州市勞動監察大隊的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了檢查,相關負責人稱“只要有身份證,剛生下來我也用”。6月11日晚,執法人員再次到該飯店檢查時,飯店負責人又稱是自己的親戚,已經讓他們走了。
6月8日20時30分許,記者跟隨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執法人員來到位于鄭州市隴海路京廣客運站對面的老程記風味城。剛進飯店大門,便看到四五個略顯稚嫩、身穿工作服的男孩正在店里工作。執法人員上前詢問這些服務人員時,飯店中的一名女子反應十分激烈,立刻要求他們到店外去。之后,執法人員向該女子詢問這些孩子的年齡,該女子一再強調他們都已經年滿16歲。執法人員要求飯店老板出示他們的有效證件時,該女子突然大聲叫喊,說執法人員動手打人了。記者只好撥打了110報警,直到民警趕來,局面才得以控制。
在執法人員的一再要求下,飯店工作人員找了很久才找到了一個男孩的身份證,但其未滿16周歲,是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童工。飯店相關負責人依然振振有詞:“不管兩歲還是5歲,國家給他辦理身份證了,你去找國家的事吧,我們只認身份證,哪怕剛生下來,只要有身份證,我也用,我養著他!
隨后,執法人員要求將這些男孩帶回去作進一步調查,卻發現幾名男孩已經被飯店負責人趕了出去,沒有了蹤影。
6月11日20時30分,執法人員再次來到該飯店檢查,上次檢查發現的幾名略顯稚嫩的男孩已經沒了蹤影。同時執法人員還發現,飯店與20多名員工均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執法人員當場下發了《詢問通知書》,“責令該飯店盡快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7日內報到勞動部門”。
“未滿16周歲的公民不要出去打工,根本不具備打工的權利。我國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童工,對違反規定使用童工的單位或者個人,勞動行政部門將責令其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費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编嵵菔卸邊^勞動監察大隊監察員宋紅雨說,符合法定條件的公民如果在工作中遇到了不簽訂勞動合同、拖延工資等情況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如果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者受到威脅,一定要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