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又提出“房租還貸”、“小戶型補償”兩政策,每米可補4100元
“酒仙橋票決危改”追蹤
酒仙橋危改項目開發商昨日表示,居民在購房時若確有困難,還有兩種方法可以選擇———“房租還貸”和“小戶型補償”。
開發商:
居民先交房租再買產權
居民方:
租價尚未制定無法判斷
酒仙橋危改開發商電控陽光副總孔令國表示,根據北京市的相關政策,危改中的困難居民若暫時無力買房,可以選擇“房租還貸”。回遷房建好之后,由市政府或區政府將房屋產權先買下,居民依舊按月交納房租,等有能力時再購買產權。
對于“房租還貸”,酒仙橋居民代表孫先生表示,因為不清楚租價標準如何制定,暫時無法判斷居民的接受程度。
“從心理上,大家還是愿意買下產權。”孫先生說,居民的傳統心態都認為住自己的房子才踏實,一般都會盡可能買下產權,但對于居民收入普遍不高的酒仙橋地區,確實相對困難,所以出現較大矛盾。
開發商:
選較小戶型補面積差價
居民方:
選擇此法的并不多
孔令國稱,對于確有困難的居民,若愿意選擇面積較小的回遷房,項目實施方會對減少的面積按照每平方米4100元的價格給居民補償。“比如有的居民按政策可以選擇66平方米戶型,如果其自愿選擇50平方米戶型,我們會對相差的16平方米給予補償。”
居民孫先生稱,4100元/㎡的新標準是居民們爭取來的。但真正選擇較小回遷房的居民并不多,據其了解只有兩種:一是在別處另有房產;一是家境特別困難。孫先生舉例介紹,75㎡和66㎡,都可以是兩居,面積小9㎡,能領到3.6萬多元的補償。
孫先生認為,開發商提出的“共有產權”、“房租還貸”等政策,解決的都是非主要問題。大多數居民只是希望,用低一些的價錢,得到面積更滿意的回遷房。(左林 白杰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