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多少個鄭毅剛?
在采訪期間,記者偶然看到了鄭毅剛寫的一份“關于直管非住宅管理”的調研報告。在調研報告中,鄭毅剛把自己扮成憂國憂民者,對國家直管非住宅的現狀進行了分析,并表達了諸多的“憂慮”。說實話,這份調研報告扎實深入,作者對行業的了解鉆研可見一斑。然而,令人感慨的是,調研報告的作者卻淪落為以權謀私勾結惡商的貪吏!
在這份調研報告中,不難發現,究竟是什么原因讓鄭毅剛不惜以身試法:“目前,南昌市直管非住宅租金標準為1998年制定,根據不同地段,價格在4元/平方米-63元/平方米之間,而目前市場價為10元/平方米-1500元/平方米不等,之間的價差達到3~25倍之多,例如:某房管所其每年租金任務為300多萬元,而其管轄的直管非住宅,按照市場最低價,每年租金可達近2000萬元。如此巨大的差價流入何方?據市場分析調查:租金差價30%用于企業彌補資金缺口,10%~20%成為企業廠長、經理“灰色收入”,40%~60%進入轉租人“口袋”或讓利于經營者。”
2000萬元的租金,還是最低測算。置于如此大的利益誘惑中,鄭毅剛難耐清貧,不惜親自上陣,急切地跳到利益爭斗中。
鄭毅剛在調研報告中寫道:利益的誘惑,造成房產部門作為直管非住宅管理者職權萎縮,管理失控,而承租單位、轉租人對直管非住宅控制能力逐漸增大,利益之爭日趨激烈,形成巨大的管理“真空”,國有資產流失,侵吞國有資金現象相當嚴重。
于是,這成了鄭毅剛們打破現有的利益格局最堂而皇之的理由。他們喊著“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口號,打著“拍租”的旗號,重新布局,全面拍租,私下卻成立公司,與利益各方結成大網,不擇手段,將黃金店面納入囊中。
鄭毅剛們雖然已經受到應有的懲罰,但其挑起的店面租賃糾紛給原承租戶們造成的系列傷害,卻還未一一得到解決:黃毓英的百萬元貨物被張勇忠搬走近一年之久,至今下落不明;劉麗萍和黃毓英被“驅趕”出店面后,店面至今被張勇忠強占著,而非法成立的江西俊雅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依然在運轉……
還未從鄭毅剛事件中恢復過來的承租戶們,很快又接到了房管部門要其“搬出騰空”的通知,“這很難不讓我聯想到鄭毅剛事件”,“盡管房管局一再聲稱公開拍租的公開、公正、公平,但鄭毅剛當初不也打著一樣的高尚旗號”?有人向記者說出他們的顧慮。我想,絕大多數的承租戶們并不愿給自己找麻煩和主管部門作對,只是被蛇咬怕了的他們更想知道的是,房管部門保證公開、公平、公正的舉措在哪里,他們擔心出現第二個、第三個鄭毅剛。
而房管部門對原承租戶的這些擔心似乎并不關心,而更執著于一定要原承租戶將店面“搬出騰空”。至今,其法律依據、其目的緣由,記者不得而知。對于承租戶的拒絕搬出,被惹惱的房管部門再采取些激進行為,矛盾的升級就無法避免了。
公開拍租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規范全區經營性房產的租賃管理,健全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店面租賃管理機制,杜絕租賃過程中的暗箱操作及不合理現象,保護國有集體資產,維護集體利益”。這也是廣大承租戶們堅決擁護的。兩者的目的一致,可矛盾卻在加深,為什么?
如果僅僅是執政的方式方法有問題,倒不難解決。最讓經營戶們擔心的是,是不是還藏著第二個、第三個鄭毅剛?如果能解開經營戶們心中的這個結,何至于與經營戶們對簿公堂?(李菁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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