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鉑金鉆戒到100克的金條,再到1000克的金條,傅飛搶奪來的物品價值越來越高,膽子也越來越大。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本市一些金店銀樓號稱穩固的安全防范網絡,總能被傅飛看出破綻。兩年間,他4次搶奪金店銀樓,每次都全身而退。
昨天,這個敲響了本市金店銀樓防范警鐘的“黃金大盜”受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市二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并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傅飛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罰金5萬元,并對非法所得予以退賠。
“大盜”前科累累
昨天上午9時,傅飛搶奪黃金案在市二中院開庭。旁聽席上坐滿了人,其中大多數帶著好奇而來,都想看看這個“黃金大盜”長得是啥模樣。傅飛很快被押上了法庭,個子1米7左右的他皮膚白皙,體型偏胖,這引發了旁聽人員的一些議論。“看上去,像他這樣體型的人應該跑不快的,但怎么連搶4家金店銀樓,每次都還被他跑掉?”一名旁聽人員小聲嘀咕道。
人不可貌相。傅飛雖然相貌普通、體格也不健壯,但他卻具有相當豐富的犯罪經驗和反抓捕經驗。據公訴人訴稱,今年41歲的傅飛前科累累,1987年、1991年和1995年,他3次因盜竊被判入獄。根據警方前期調查,傅飛作案前會去踩點,在逃跑時盡量往人堆里鉆,是個狡猾的“黃金大盜”。
第一次搶的是鉆戒
傅飛是浙江舟山人,從小喜歡賭博,最近兩年間,他更是進出浙江鄉下的一些“地下賭場”,借下高利貸,豪賭二八杠。由于十賭九輸,欠下巨額債務的傅飛只好來上海賭一下自己的運氣,“我用搶金條來賭博。博贏了,我就有錢了;博輸了,大不了就被抓進來。”
2004年1月8日上午11時許,傅飛在江西中路上的一家商店內,以購買鉆戒為名,要求營業員從柜臺內取出兩枚鉑金鉆戒。他佯裝看貨,還和營業員東拉西扯分散其注意力,接著攥緊兩枚鉆戒,一路飛奔出店。營業員對此突發情況先是一愣,追出店后,已經無法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傅飛了。幾個小時后,傅飛在數街之隔的天津路上的一家典當行,將搶來的一枚鉆戒以1.2萬元典當。另一枚則一直戴在傅飛手上,直到案發時被追繳。
其后3次搶金條
作案后,傅飛在老家躲藏了一段時間,見風聲不緊,就又回到上海作案。2004年9月18日傍晚6時30分許,傅飛在四川北路1288號上海九洲黃金總匯店內,以購買金條為名,要求營業員將柜臺內兩根各重100克的金條取出驗看,接著搶奪金條逃逸。此后,通過地下渠道,傅飛將兩根金條銷贓,所得錢款又輸在了賭桌上。
由于高利貸越背越多,視搶奪為另一種賭博的傅飛逐漸無法滿足于1萬多元的鉆戒或者100克一根的金條。傅飛認為既然是“賭博”,索性“賭”大的。一開始,傅飛并不打算第3次來上海作案,但他在江蘇、廣東珠海等地踩點后發現,當地金店里并沒有他想要的1000克的金條。在轉了一大圈后,他只能再次把作案地點選在了上海。
2006年7月9日中午11時55分,傅飛在徐家匯天鑰橋路20號今亞金店搶奪了一根1000克的金條。3個月后的10月19日晚6時30分許,傅飛在南京東路老廟黃金市南銀樓內故伎重演,從柜臺奪走一根1000克金條。經事后估價,兩根金條的單價都在18萬元左右。
第4次從金店銀樓全身而退的傅飛再也沒有繼續自己的好運氣。2006年10月26日凌晨,公安機關在傅飛的老家浙江舟山將其抓獲。到案后,傅飛主動交代了他在江西中路和四川北路兩次搶奪的犯罪事實,這成為法院最后對他酌情從輕判刑的依據。
公訴人直陳金店弊病
庭審中,公訴人在法庭辯論階段,剖析了傅飛案的深層次原因。公訴人認為,傅飛4次作案無一失手,和金店銀樓防范松懈有關。每次作案時,傅飛都會攜帶一只裝滿報紙、草紙的公文包來到現場,給金店銀樓的營業員一種假象:傅飛是個鄉下小老板,而且公文包里裝滿了錢。這種假象,讓營業員不假思索地就同意了傅飛當場驗看金條的要求。
公訴人在庭審中還表示,以南京東路老廟黃金市南銀樓搶奪案為例,被搶奪的1000克的金條就放在離門最近的柜臺里。雖然這可能是商家出于廣告宣傳的需要,但這樣也方便了傅飛搶奪后逃跑。
記者還注意到,傅飛每次搶奪后,銷贓渠道都很暢通,第一次甚至是通過典當行銷贓的。這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