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姘居目的,兩個各有家室的男女經長達半年的密謀和策劃,最終上演了女方遙控指揮、男方千里攜殺豬刀追殺情敵的慘劇。近日,該故意殺人案二審終結,兩人分別被判死緩和有期徒刑6年。
為謀姘居千里追殺情敵
2004年9月,重慶梁平縣人的劉大榮在四川省宣漢縣天生鎮做開采煤炭的生意,由于經常需要購買工人的生活用品,因此與在該縣七里鄉開小賣店的吳小琴結識,后來兩人發生了性關系。劉大榮、吳小琴為了達到長期姘居的目的,曾多次密謀殺害吳小琴的丈夫楊某富。
2005年春節期間,趁長期在東莞打工的丈夫回家過年時,吳小琴叫劉大榮來小賣店認人,以便今后下手。“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敢做。”劉大榮對吳小琴信誓旦旦。2005年9月24日,劉大榮懷著對“愛情”的期待,攜帶一把殺豬刀和一張偽造的身份證千里迢迢趕到東莞虎門鎮,尋找情敵楊某富。
按照吳小琴提供的地址,并在吳小琴的配合下,劉大榮經過一番輾轉,終于在虎門一家制衣廠找到了楊某富,但工廠管理嚴格,劉大榮一時很難接近楊某富。為了達到目的,劉大榮在找到楊某富后,并以老鄉身份和楊某富做起了“朋友”。
一把殺豬刀結束情敵性命
2005年10月6日18時30分許,在“新朋友”邀請下,楊某富到劉大榮的出租屋玩,之后兩人又到路東村廣場玩到20時許。
在回廠的途中,兩人經過路東村長元路一陰暗、偏僻路段時,劉大榮拿出隨身藏帶的一把殺豬刀,從楊某富的右側身后向其頸部分別用力戳了兩刀。楊某富本能地用手掙扎阻擋,并將劉大榮手上的殺豬刀打落在地后當場死亡。
劉大榮逃離現場后,立即將殺死楊某富的事情告訴了吳小琴。但讓劉大榮意想不到的是,吳小琴反悔了,她的驚恐在電話里表露無遺。
兩人法庭上演對質丑劇
2006年1月10日,公安機關通過技偵手段,在福建省泉州市新車站招待所抓到了狼狽逃竄的劉大榮。兩天后,吳小琴也落入法網。該案于2006年6月20日在東莞中院一審開庭。
當日,劉大榮得到法官批準,就作案前后情況與吳小琴當庭對質。審判期間,劉大榮一直咬定是吳小琴有冤屈求助于他,他是出于同情才受遙控殺掉楊某富。
而吳小琴在法庭上哭訴稱:“我從來沒有想過把楊某富搞死的;我跟楊某富的關系很好的;我沒有叫過劉大榮去殺我的老公;劉大榮到廣東,我也不知道。”同時,還斬釘截鐵地回擊劉大榮說:“你說我支持你殺我老公的,是不是?我從來沒有說過的。”劉大榮則氣憤地說肯定有說過。
判決:兩人犯故意殺人罪
2006年底,該案經中院一審判決,劉大榮、吳小琴犯故意殺人罪,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和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