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的一天,昌吉州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接到一封神秘的舉報信,正是這封舉報信牽出了一起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人員獵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鵝喉羚、林業派出所領導徇私舞弊的案中案……
2007年6月20日,記者從阜康市人民檢察院獲悉,此案的兩名涉案人員6月14日被押解回疆,阜康市人民檢察院將以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其提起公訴。
為打野味嘗嘗鮮
槍口對準鵝喉羚
2004年12月22日晚,阜康境內博格達峰國家自然保護區內北沙窩附近,成群的鵝喉羚正在悠閑的覓食和散步。此時,一輛越野車悄然駛近后突然打開刺目的車燈。一聲槍響,一只被燈光照得目眩的鵝喉羚倒在了槍口下。隨后,夜幕下連續響起槍聲,15只鵝喉羚被無情獵殺,鮮血在燈光下冒著熱氣……
開槍的是這些鵝喉羚的“保護神”——昌吉州森林公安局天池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安分局刑警隊隊長賈玉東、天池自然保護區護林員代兵和駕駛員艾則孜,以及賈玉東的朋友卡德爾。當晚,4人為了打野味嘗鮮,攜帶了一支自制步槍和40發制式子彈駕車至保護區內獵殺了10只雄性鵝喉羚和5只雌性鵝喉羚。
持續的槍聲引起了自然保護區護林員的警覺,將情況迅速報告給阜康市公安局林業派出所。民警們立即在賈玉東等人返回的路上守候,他們意外發現偷獵者居然是他們的同事和同行。本該將案情上報給上級部門的林業派出所所長礙于情面,僅對每人處罰了1萬元就匆匆結案。
一個遲來的舉報 牽出一起案中案
2006年10月,一封匿名舉報信“飛”到了昌吉州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案頭。
信中揭發了兩年前的這起案件:昌吉州阜康市公安局林業派出所查獲一起非法獵殺國家保護野生動物案件,因為涉案人員有森林公安民警和護林員,林業派出所領導辦人情案,對此案至今沒有依法處理。野生動物被派出所民警無辜獵殺,而派出所所長卻徇私舞弊、欺上瞞下,遲遲不將此案移交上級部門。執法人員知法犯法,難道這件事情在沉寂兩年以后就這樣不了了之嗎?
這封舉報信引起了昌吉州人民檢察院領導的高度重視,由于受屬地管理所限,這封信很快被批轉至阜康市人民檢察院。經深入調查取證,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人員獵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鵝喉羚15只、查辦此案的林業派出所領導徇私舞弊、私自處理該案的違法行為均為事實。
知法犯法不可恕 潛逃案犯終落網
非法獵殺野生動物本來就是一種犯罪行為,更何況是15只瀕危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鵝喉羚呢?
當檢察機關的辦案人員找到賈玉東和艾則孜時,兩人主動交待了自己獵殺保護動物的所有犯罪過程。而另外兩名涉案人員代兵、卡德爾則潛逃出疆。
2007年3月14日,阜康市人民檢察院分別以賈玉東、艾則孜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阜康市公安局林業派出所所長沈富榮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分別阜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阜康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賈玉東、艾則孜兩名被告人均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萬元。林業派出所派出所所長沈富榮因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罪被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
3月25日,卡德爾在上海落網。5月30日,代兵被北京警方抓獲。6月14日,兩人被押解回疆移交給阜康市人民檢察院。對于兩人的犯罪事實,阜康市人民檢察院將在審查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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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性鵝喉羚在發情季節,喉部和頸部特別膨大,狀如鵝喉,因而得名“鵝喉羚”,也被稱為“長尾黃羊”。它們因渾身是寶引得偷獵者頻頻舉起罪惡的獵槍。隨著人們的濫捕濫殺,每年產胎一次、每胎只產1至2只幼崽的鵝喉羚數量在急劇減少。(記者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