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勞動、動輒遭受打罵、吃剩飯……將這些非人待遇強加給未成年人,嚴重傷害了他們的身心健康。
發生在山西黑磚窯的童工事件暴露出當前法律法規及執法中存在的灰色地帶,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對此表示高度關注。
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從山西黑磚窯童工事件和日常辦理的童工傷殘案件中,總結和分析了目前童工受雇和權利遭受侵害的現狀。調研發現,家庭貧困是童工產生的主要原因。目前受雇的大部分童工都是因貧困輟學的孩子,主要來自不發達的農村地區。
浙江省勞動廳在調研時發現,非法使用童工問題屢禁難止的根本原因是經濟和教育發展的不平衡。該省98%以上的童工來自外省(區市)貧困地區,98%以上來自多子女家庭,95%以上的童工沒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主任佟麗華說,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的接收義務教育起始年齡為6歲,實行九年義務教育,這就意味著,有些不能進入高中或職業學校的15歲的未成年人,面臨著無處可去的困境。因此,政府應通過政策和立法保障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能一直在學校接受教育,消除中國義務教育年齡與法定就業年齡之間的空當。
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認為,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是預防和減少童工的基礎,政府應真正采取措施落實義務教育。對因貧困輟學的,政府應該給予家庭補助,保證未成年人上學。該委員會建議,建立在校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監測和發布制度。對于在校未成年人,因為有學校這樣一個集中管理的場所,其權利狀況容易被發現。但是,不在學校的未成年人則分散在不同的場所,其權利保障狀況很難跟蹤。
“山西之所以會長期地、大規模地發生使用和強迫童工勞動的事件,就是因為我們缺乏這樣的一個信息收集、監測和發布的制度。否則,如果一個地方連續發生未成年人失蹤的事件或發現有童工出現,就應該引起當地公安部門的重視。”佟麗華說。(崔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