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相信綁匪能守信放棄逃生 綁匪兌現承諾收到贖金即放人
12歲男孩被綁架,他掙脫了手上的繩索,完全能趁綁匪外出時逃出去,可他選擇了等綁匪回來,并對綁匪說:“我信任你啊!”昨天,綁匪苑二虎被崇文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見右圖)。苑二虎認為,小人質不逃是因為他們之間建立了“信任”,因為他承諾拿到錢就放人。“但我還是埋怨他(小明),要是那孩子跑了,我就沒事了。”
為籌過節費 綁架小男孩
昨天11時,身穿黃色T恤衫的苑二虎被法警押上法庭,表情比較平靜。檢察機關指控苑二虎犯有綁架罪。“我認罪。”苑二虎低聲說。這句話幾乎成了他庭審中的“口頭禪”,法官問他什么,他總會補上這一句。
“你什么時候到的北京?”法官問。“去年,具體時間記不清了。”苑二虎說。“你為什么要實施綁架呢?”“就是想弄點錢花。”苑二虎回答。法官問:“你想過這樣做的后果嗎?”“沒有,當時腦子一熱就做了。”苑二虎如是說。
苑二虎交待說,去年,他孤身一人來到北京,希望多掙些錢給生病的父母治病,最后他到通州一家工廠里做工,不料,因為打架被廠子開除。
“我有殘疾,被廠子開除后,就再也沒有地方要我了。”苑二虎說,今年春節前,他身上只剩下400元,只夠回家的路費,卻沒有多余的錢孝敬父母,他覺得很沒面子。
今年2月12日15時左右,一直未找到工作的苑二虎在大街上閑逛,途經崇文區幸福家園小區時,偶然間看到了12歲的小男孩小明。“他穿戴很整齊,像個有錢人家的孩子。”苑二虎向司法人員供述說,當時,他腦子里閃過的是電視劇中綁架人質的情節。
“小朋友,我的親戚在幸福家園小區里修電梯,想請你幫個忙。”苑二虎裝作很和藹的樣子說。小明相信了他,跟著他進了幸福家園小區一棟樓里。苑二虎把小明騙至地下一層設備間內,然后采用持刀威脅恐嚇、捆綁等方式將小明綁架作為人質。
掙脫繩索后 等綁匪歸來
“我沒有打那個小孩,他也沒有哭鬧。”苑二虎告訴記者,他還和那個小孩聊天,得知男孩的母親是位老師,父親是位醫生,他向男孩保證,一收到錢就立刻放了他。
苑二虎隨后撥通了小明父母的電話:“你們的孩子在我手里,我要5萬元。”苑二虎指定交付贖金的地點是位于崇文區白金洗浴中心馬路對面的垃圾桶。此時,小明在設備間已掙脫了手上的繩索,但是他沒有趁苑二虎不在而逃走。“你怎么沒逃走呢?”苑二虎趕回來,看到小明乖乖地等著他,有些吃驚。“我信任你啊。”小明回答。
心急如焚的父母很快就按照苑二虎的指令將贖金放在他指定的垃圾桶內。當天19點,苑二虎將贖金取走,他決定要兌現對小明的“承諾”——釋放他。當他帶著小明走出地下室時,守候在附近的警察隨即將他抓獲。
綁架模仿電視劇
記者:你現在后悔嗎?
苑二虎:我錯了,我會好好改造。
記者:你怎么會想到綁架人質?
苑二虎:我看過一些電視劇,里面有綁架人質的情節。當時,我腦子里就閃過電視劇中的綁架情節。
記者:孩子掙脫卻沒有趁你不在逃跑,你怎么看呢?
苑二虎:我們建立了“信任”,但我還是埋怨他(小明),要是那孩子跑了,我就沒事了。(記者 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