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隱約聽說負心的爸爸后來去了浙江,跟另外一個女人一起走的,已經生下了一個小女孩。不過跟他的那個女人在生過小孩后又離開了他。我現在已經不恨你了,爸爸,你一個男人帶著一個小孩,在外面肯定生活比我們還艱難,你快回來吧!何況你目前還沒有跟媽媽辦理離婚,所以已涉嫌重婚罪,你做得到就應該擔得起,我們會諒解你的。”
7月9日,網友“小芳姐姐”在紅網論壇發了篇《拜托各位網友了!請幫我尋找重婚的爸爸》的尋親帖,帖子講述了父親拋棄妻子和女兒后,同另外一個女人離家出走并育有一子的事情,結尾呼吁父親回家安享晚年。帖子發出后引起網友廣泛的爭議。
父親拋妻棄女的辛酸過程
9日夜,記者第一時間通過論壇短消息取得了網友“小芳姐姐”的聯系方式,在一個多小時的交流中,對她的身份及事實進行了電話核實。她自稱姓方,來自江蘇鎮江的一個島上(揚中市),1996年9月考上江蘇常州一中專學校,到2002年期間打工及復讀,在2002年9月考上北京一所大學,目前在北京同兩位朋友合伙創業。小時候父親經營著兩家小公司,家庭條件比較好,1997年元旦回家的時候從母親口里得知父親和另外一個女人走了,臨走時拿走了家里所有的積蓄,還借了親戚幾萬元,從那開始,就跟媽媽相依為命,辛酸度日。
在電話交談中,網友“小芳姐姐”情緒激動得說,現在自己已經不再有恨,也不想再告父親,更何況他現在還帶著一個孩子,也許還是黑戶口。她還表示,非常希望父親能回到母親和自己的身邊一起生活,同父親一樣年過半百的母親身體也不好,父母應該會理解女兒的一片苦心的。同時,希望通過這件事情引起每一個男人對家庭的責任意識,我爸爸能回來的話,我一定會贍養他老人家的。
對于父親的一些線索,“小芳姐姐”告訴記者,父親真名叫方禮福,56歲,身高1.68米左右,中等偏胖,現在可能瘦了,頭發少,圓臉,不留胡須。至于照片,母親以前一氣之下給燒掉了,所以現在不能提供,只能靠媒體關注,期望父親看到后不再逃避,或者有網友發現可疑線索能及時與其聯絡,以便盡快找到,母女也一直在盼望歸來的父親。
大部分網友對“小芳姐姐”的遭遇表示同情
部分紅網網友表達了自己的氣憤,“群群佗”回復說,“找他干什么?只怕找到他會更煩惱的,你還是趕緊請求法院宣布失蹤吧,這樣也一了百了。”網友“紫芊珞”更是說地直截了當,“這么負心的父親,簡直欠抽,不要也罷!”“海上風”的回帖則稍微溫和一些,“可能你的父親也有苦衷,不要去為難他了,讓他去吧!即使找回來了又能怎樣呢?我想那樣的話只會傷害更多的人!”也有網友稱“也許你父親后悔,或不好意思出來和你們相見,應給他點時間!”
更多的紅網熱心網友則對“小芳姐姐”的遭遇表示同情,并衷心祝愿她能早日找回自己的父親實現團圓,“我是芳草”、“依你”、“忘了加糖”、“新月懸柳”等網友溫情回復說,“苦難,讓人變得堅強!以親情感動你的父親,他應該會回來的。”“孝女,愿切必滿。”“我很同情小芳,也很佩服她,可以不記前嫌,尋找自己的爸爸,希望你找回來的爸爸還是一個愛你的爸爸!”“好女兒孝心感動天地,寬容溫暖人心!”
律師說法:“小芳姐姐”的父親涉嫌重婚罪
針對這件事,記者采訪了紅網法律顧問、湖南人和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蔡衛華先生,他說,若“小芳姐姐”的父親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又和另外一女子結婚并育一孩子,這符合重婚罪的構成要件,已經涉嫌重婚罪(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不過,重婚罪是不告不理的罪,如果沒有利害關系人去追究他的責任,任何機關不會主動追究他的責任,即“民不告、官不究”。
當然,蔡衛華律師還表示,“小芳姐姐”或她母親都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布她父親失蹤或者死亡,失蹤是兩年下落不明,死亡是四年。若要離婚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他父親死亡,如果法院宣布了,她母親和父親的婚姻關系就自然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