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美籍華人在京因購買房屋與開發商發生糾紛,在法院判其敗訴后,這名美籍華人并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而且失去蹤影,下落不明。記者今天獲悉,在市一中院執行法官對其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后,該美籍華人幾次想出境,均被邊防檢查站阻止,無奈之下,他償還了全部46萬元的債務。
2001年3月,北京京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美籍華人戈某某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戈某某購買京奧公司開發的華澳中心二期嘉慧苑1221號房屋,房屋總價款為299.9萬元,其中首付款60.9萬元,但戈某某僅支付了10萬余元,余款未支付。京奧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后,向市一中院提起訴訟。一中院作出判決,判令戈某某支付拖欠的購房款47.9萬元并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債務人戈某某未按期履行義務,京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依法向一中院申請強制執行。
一中院立案執行后,發現被執行人戈某某已下落不明。后又查明,戈某某在我國境內所購住房因涉及其他案件已被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強制拍賣并處置完畢。執行法官經多方調查,認定戈某某很可能還在我國境內,遂決定對戈某某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果然,戈某某此后幾次欲出境,均被我國邊防檢查站阻止。懾于法律的威懾力,戈某某只好將46萬元現金交付給京奧公司。(郭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