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民陳先生撥打本報24小時新聞熱線6774488反映,他妻子飲用牛奶后出現肚子痛和連續腹瀉現象,經輸液才好轉。之后,陳先生發現自己購買的竟是“早產奶”。
據陳先生介紹,14日晚8點左右,他和妻子在大營路一商店購買了兩盒200毫升裝某品牌純牛奶,妻子當時就喝了一盒。回家后,妻子突然感覺肚子痛,并出現腹瀉現象。“當晚,我愛人拉了3次肚子,輸了液才止住。”陳先生告訴記者,當晚,他從冰箱里將同時購買的另外一盒牛奶拿出,品嘗后發現純牛奶帶有酸味,這時他才發現,盒子上的生產日期居然是“2007年7月17日”。
現場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她已表示為陳先生更換牛奶,并另外贈送一些牛奶,但陳先生卻提出500元的醫療、精神損失等賠償,對此她無法接受。
這名工作人員介紹,牛奶出廠必須經過嚴格的檢驗,質量絕對保證。變酸可能是在運輸過程中或者經銷商保存不當造成的。至于“早產”問題,可能是生產過程中,生產外包裝的機器發生故障,出現跳號造成的,絕對不是人為的故意行為。
15日中午,乳業公司質管部付經找到陳先生,向陳先生賠禮道歉。經過協商,廠家賠償陳先生500元,陳先生接受道歉并表示滿意。付經理表示,公司將對機器進行檢查,查明生產日期出錯原因,追究質檢人員責任。(記者 曹源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