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鷹聯航空公司長期拖欠油款,中國航油有限公司華北公司對其采取了停供航油的措施,并在一周前就停供事宜通知了鷹聯航空公司。中國航油集團公司總經理孫立7月19日對新華社記者表示,對本次事件給旅客帶來的影響表示歉意。鷹聯航拒不執行合同,惡意拖欠油款,中國航油將依法與其進行嚴正交涉。
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新聞發言人邊暉對新華社記者介紹,鷹聯航空公司自2005年10月份開航以來,一直長期拖欠中國航油油款。如拖欠中國航油華北公司油款天數,最短有50天,最長為109天,遠遠超過合同規定期限的10天。這種行為給中國航油保障全國機場的航油穩定供應造成了影響。
2007年6月28日,中國航油與鷹聯航《航空燃料供油協議》到期,鷹聯航出函鄭重承諾,在7月10日前支付油款,否則,同意中國航油有限華北公司采取停供措施。2007年7月10日,鷹聯航未能按時支付油款,再次出函承諾7月16日前支付油款,再次聲稱,如不能如期支付油款,同意華北公司采取停供措施,并聲明由此帶來的一切責任和影響由鷹聯航承擔。
7月16日,鷹聯航仍不兌現承諾,不付拖欠油款。中國航油華北公司正式向鷹聯航發出函告,至2007年7月17日零時起,正式停止鷹聯航在華北公司所轄各機場的航油供應,并將此函抄送石家莊機場、呼和浩特機場及民航各相關單位。但鷹聯航不但不采取有效措施,而且在明知航班無法得到航油保障的情況下,堅持執行航班任務,致使航班延誤。
中國航油集團公司總經理孫立表示,中國航油集團公司將就此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進一步提高員工對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認識,更好地為客戶服務。
邊暉表示,今后在處理類似問題時,中國航油將向媒體和社會公眾提前發布知會信息,維護旅客利益免受侵害。(記者 林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