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史全富說聲對不起,請他的家人帶給他。但因為他,我至少價值1000萬元的煤礦,不得不以300萬元的低價賣掉。”昨日上午,原房山區宏大礦業中心老板常樹在法庭上激動地說。
他提到的史全富,乃現任房山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燕山工委副書記、燕山辦事處主任。
2004年,燕山辦事處要求關閉常樹的煤礦,常樹雇用趙國光等四人實施報復,使用針管將硫酸噴在史全富臉上,致使史全富面部燒傷,容貌損毀。昨日上午,常樹和他雇用的四名人員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審。
五人被控故意傷害均為主犯
檢方指控,2004年,常樹因其開設的煤礦不符合規定將被關閉,與時任房山區委常委、燕山辦事處主任的史全富產生矛盾,欲對史進行報復。
后常樹出資雇用王占華,由王占華糾集郭志亮,郭志亮糾集張學義,張學義糾集趙國光,張、趙二人實施報復。
2004年6月21日7時許,趙國光與張學義攜帶裝有硫酸的注射器,等候在史全富住處附近,史全富下樓后,趙國光趁其不備,將注射器內硫酸噴向史的臉部及左前臂,造成史容貌毀損,經鑒定為八級傷殘。
今年1月29日至2月1日,趙國光、常樹等五人先后被警方控制。檢方認為,五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而且都是主犯。
擔心傷害官員受到法院重判
昨日,常樹未對故意傷害指控提出異議。但他表示,檢方起訴書里的事實不全,他曾一再和王占華強調,只能拳打腳踢,不能動家伙,只能打傷,不能打死。而且因王占華長期未動手,他曾表示不再干了,有中止犯罪的行為。
提起自己經營多年的煤礦,常樹情緒激動,說話聲音很大,并且一張嘴就停不下來,法官和公訴人不得不多次提醒他回到案件。
“我的證件是齊全的,因為史全富,我無法開采。后來不得不以300萬元的低價轉讓出去,如果正常生產,價值至少1000萬元。”說到這里,常樹的聲調更高了。
常樹在最后辯護階段表示,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希望因為自己傷害的是國家公務員而受到重判。其他四名被告人亦請求法院輕判。
昨日法院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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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未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
昨日庭審,史全富未出庭旁聽,也沒有提出附帶民事賠償要求。昨日下午,燕山辦事處工作人員稱,史全富當年8月出院后一直堅持工作,但不想接受采訪。“我堅持原則處理公務受到這么大的傷害,希望法律還我一個公正。”史全富在事后向警方表示,如果要求賠償影響判決,他將不要求賠償。
公訴人昨日在法庭上表示,本案是典型的雇兇傷人案,五人的行為對政府的行為還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公訴人稱,雖然五人都是主犯,但常樹作為起意者,趙國光作為實施者,作用相對于其他三人更大,“在案件起因上,史全富沒有明顯過錯,但鑒于本案的特殊起因,也可以對常樹從輕處罰。”常樹的辯護人則稱,史全富本人也存在過錯,常樹的煤礦還在營業期內,史全富就曾經不給常樹發放炸藥,致使常樹的煤礦無法正常經營。辯護人建議對常樹從輕判決。
案情回放
礦主輾轉雇兇實施報復
常樹說,自2001年開始,史全富每年都向房山區政府打報告,要關掉他的煤礦。“我找過兩次史全富,都不愉快,春節我過去送禮,他連門都不讓我進。”常樹說,無法打通史全富,他有了傷害史的想法。
嫌疑人王占華稱,2004年3月,常樹找到他,想讓他找人打斷史的一條腿或一條胳膊。王占華答應后,常樹給了他4萬元,隨后兩人到史家踩點,由常樹指認史全富。
王占華稱,他隨后找到鄰居郭志亮,“王占華給我妻子辦理了養老保險,我需要感謝一下。”郭志亮這樣解釋自己參與此事的原因。隨后,郭志亮又找到跟著自己干過裝修的東北人張學義,張學義說不想自己動手,又找來同村的趙國光。
張學義說,夏天不好帶刀棍,建議使用硫酸。他帶著趙國光到史全富所在的小區查看,二人商量作案后跳墻從一片小樹林逃跑。趙國光稱,他和張學義曾幾次帶著裝有硫酸的針管到史全富所在小區,因時機不好一直沒有動手,直到2004年6月21日。
史全富說,他當時就懷疑常樹,因為常樹開礦手續不全,礦上死人瞞報,燕山辦事處決定關閉后,常樹曾打電話罵他。史全富說,他出院上班的第二天,就接到王占華的恐嚇短信,之后又接到兩次。
案情背后
被關煤礦此前接連出事
據介紹,關閉常樹的煤礦并非史全富的個人意見。燕山工委曾向房山區政府打報告,要求關掉常樹的煤礦,因為常樹的煤礦2000年5月曾出現井內毒氣超標,造成一死一傷。2001年6月,由于煤礦疏于管理,雨水將堆積如山的煤矸石全部沖下,造成防洪河道和交通堵塞。
燕山工委文件稱,燕山地區作為燕化公司所在地,有大量易燃易爆危險品,煤礦人員流動性大,人員素質不高,所用炸藥極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對地區安全造成影響。文件還顯示,由于常樹的小煤礦開采缺少規劃,部分采區已經臨近燕化公司的化工裝置區地下,易造成裝置區下沉,根據國務院相關通知,常樹的煤礦不符合開采條件。(采寫/記者 王殿學 攝影/通訊員 王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