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法制新聞》卻刊登賣假幣的廣告,并公然銷售。相關部門鑒定后確認《法制新聞》為非法出版物。
讀者納悶兒
法制報紙咋登違法廣告呢
7月17日,讀者全先生給本報打來電話:“我坐車去沈陽,在車站買了一份《法制新聞》,里面竟有銷售假幣的廣告,報紙怎么能刊登違法廣告,何況還是法制報紙?”
記者隨后走訪全先生所指的客運站。在該客運站二樓樓梯左側一較大的書報攤前,記者向女攤主詢問:“有沒有《法制新聞》?”女攤主在攤位下拿出一份《法制新聞》,售價為1元。
在《法制新聞》第6版,記者果然發現了出售假幣的廣告:“出售臺灣最新D版假幣,面值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硬幣),做工精致、色澤、手感、聲音、盲文都和真幣一樣。”
售假者自吹
我的假幣可到存款機存款
廣告上聯系人的電話為武漢市的手機號碼。記者以購買假幣為名撥通了對方的電話。
接電話的是一男子:“我們的假幣和真錢一樣,包消費、包賭博,還能到銀行的自動存款機存款,除了銀行的驗鈔機,其他都驗不出來。”該男子表示他們的假幣交易起步價為1000元真幣換10000元假幣,還價免談。至于交易方式,男子表示可以通過快遞公司郵寄,但這樣做雙方都會覺得沒有保障,所以鼓勵記者到武漢交易:“我們在全國都打廣告,只要你來之前給我打電話,我們就能給你準備,要多少有多少,保證能安全消費和洗錢。”
管理者鑒定
刊號是假的廣告是違法的
隨后,記者將這份《法制新聞》報紙送到吉林省新聞出版局報刊處,工作人員鑒定后表示,這是一份非法出版物,因為這份所謂的《法制新聞》,報紙刊號CN-00052根本不存在。報刊處的工作人員隨后把《法制新聞》轉交給掃黃打非辦公室,由掃黃辦擇日進行查處。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處工作人員表示,刊登這種廣告屬違法行為,此前還沒遇到過這種情況,省工商局將轉告當地工商所,由工商所進行處理。
遇法律空白
數量少無法處理售假攤主
19日下午,長春市新聞出版稽查隊工作人員對記者暗訪過的攤位進行檢查,當場發現了約20份違規報紙,這些報紙大都冠以“法制××”的名頭,其中《法制新聞》赫然在列。除《法制新聞》外,還有其他報紙刊登了銷售假幣的廣告。
執法人員還在這家攤位發現了一部分非法期刊雜志。此后,執法人員又在另外兩家攤位發現了部分非法出版物。
據附近攤販介紹,這些非法出版物并不是業主進貨時購買的,而是有人不定期來攤點送貨。長春市新聞出版稽查隊工作人員表示,這次一共發現了42本非法報刊,由于數量較少,很難根據法律進行處理,所以只能對攤主進行教育,并會在今后的工作中盡力追查來源,整頓圖書市場。(記者 王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