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的一天早晨,南京江寧區某大學建設工地一工棚內傳出撕心裂肺的喊叫。當民工們趕到現場時,眼前的景象大大出乎所有人的預料。民工張某的妻子衣衫不整地縮在工棚一角,住在隔壁的民工李某也沒穿多少衣服,下身更是赤條條的。見眾人圍觀,張某的妻子劉某鼓起勇氣指著李某說:“他是流氓,他要強奸我……”
一念之差
“我不是壞人,只是壓抑太久了!痹诤髞淼耐徶,李某這樣為自己辯護。
據他陳述,當天早晨,他原本想去找張某借牙膏,沒想到張某不在工棚內,只看到了張某的老婆劉某。即便如此,李某還是沒有起歹心,沒想到劉某又對他笑了一下。這一笑讓李某的大腦失去了控制。他開始對劉某動手動腳,由于害怕丟人,劉某強忍著沒有聲張,只是極力抵抗。見劉某不喊不叫,李某以為對方心里愿意又不好意思,遂加大了力度。雖然劉某拼盡了吃奶的力氣抵抗,但李某還是三兩下就撕開了劉某的貼身衣褲。眼見貞潔不保,劉某不再顧面子,拼命喊叫“救命”,手腳并用向李某發動終極反撲。原先一門心思要侵犯對方的李某被劉某的舉動搞得慌了手腳。于是,聞訊趕來的民工們就看到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犯罪中止”?
面對“涉嫌強奸罪”的指控,李某沒有異議。但他拿出了一份證據證明自己的行為屬于“犯罪中止”,也就是說,李某雖然承認有強奸行為,但當這個強奸行為進行到一定程度時,他主動放棄了。
李某拿出的證據是一份病歷。李某表示,在這份病歷中,清楚地記錄了自己因為“那方面”原因到醫院就診的過程。而在診斷一欄中,醫生寫著“病癥有陽痿特征”一句話。也就是說,李某明著告訴法官,他的男性性功能有障礙,因此在強奸行為發展到一定程度時,他即便主觀上不肯放棄,客觀的“不行”也將促使他不得不放棄。
根據法庭調查及公訴方提供的各項證據,法庭認定李某沒有將強奸行為“進行到底”的原因是受害人劉某大聲呼救而導致李某分心,不敢繼續,因此屬于犯罪未遂。今年7月,法庭判決李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法官點評
承辦本起案件的法官告訴記者,李某稱自己因為“陽痿”而不可能將犯罪完成,可在犯罪現場,卻有很多民工看到李某在停止強奸行為后并未疲軟,且醫院的診斷也只是說李某可能存在陽痿的病兆,并不代表他每次都這樣。
因此法院認定李某并非因為自身原因停止犯罪,只是由于害怕而產生猶豫,然后導致犯罪未遂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