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縣泉江鎮32歲的肖章湖(網名“肖耐可”)在網上與家住安福縣城的41歲婦女劉珍(化名)相識后發生一夜情,不料,肖章湖拍下劉珍裸照對其敲詐4.5萬元人民幣(未遂)。25日,安福縣人民法院依法以敲詐勒索罪,一審判處被告人肖章湖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肖章湖在去年3月上網時與劉珍認識,兩人經常在騰訊QQ上聊天,越聊越投入,通過聊天雙方互相留了電話號碼。
去年下半年的一天,肖章湖提出見面的要求,劉珍同意,于是肖坐車到安福縣,兩人在縣城一賓館內發生了性關系。
此后,兩人逐步發展到視頻裸聊,在劉珍不知情的情況下,肖章湖拍攝了劉珍的兩張裸體照片,存在了QQ表情內。
今年6月7日,肖章湖通過手機及騰訊QQ聊天工具,要求劉珍將4.5萬元人民幣匯到指定銀行賬號,否則就將拍下的裸體照片公開。
因劉珍不同意,6月8日,肖便將其拍下的裸體照片發給劉珍,同時謊稱,兩人在賓館發生性關系時,肖也拍了下來,如果不匯4.5萬元錢,便要公開照片。在肖不斷發短信、打電話敲詐之下,劉珍向安福縣公安局報警。
6月11日,安福警方偵查獲悉,肖章湖正在遂川縣某網吧內上網,繼續向劉珍實施敲詐,便通知遂川警方迅速趕到現場,將犯罪嫌疑人肖章湖當場抓獲。(王雷、羅寧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