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甘肅平涼中院不公開審理了該縣某鄉(xiāng)村小學校長羅某強奸、猥褻女學生案。據羅某本人交待和受害人相互檢舉,涉案女生有70多人。
據悉,2006年8月14日,幾名在校就讀的女大學生向平涼某縣警方告發(fā)了羅某的犯罪行為。此事立即引起當地警方高度重視,立即立案偵查,隨后將羅某刑拘。
據羅某本人交待和受害人相互檢舉,涉案女生有70多人,其中警方查實有充分證據的有35人(很多受害人不愿作證),其中強奸26人,猥褻9人。有的從小學入學到畢業(yè)一直受羅某長期奸淫、蹂躪,甚至包括受害人的遠房親戚。
據警方查證,1988年春季至1999年7月,羅某在中心小學任教的前后十年內,連續(xù)多次對6名小學生實施猥褻、奸淫;1999年9月至2001年7月,羅某調到另一小學擔任校長,多次對張某某等11人實施了猥褻、奸淫。2001年9月至2006年7月,羅某調到另一小學任教,連續(xù)多次對羅某某等18人實施猥褻、奸淫;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羅某對他當時任教的二年級7名女學生先后多次實施猥褻、奸淫。
今年7月9日,該案在平涼中院開審,羅某對主要犯罪事實都予以供認。法庭認為:羅某強奸、猥褻在校學生多人、多次,時間跨度近20年,且對同一人實施多次侵害,又同時同地對兩人以上的女學生實施奸淫,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