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輕工業學院研究生李瑞昌在林州一工地實習時,遭到該工地施工人員的挾持,被逼寫下材料,對方還澆污水污辱他,將其非法拘禁4個多小時。”昨天,鄭州春泉公司董事長楊東給記者打來電話反映此事。
反映:頭被澆水,逼寫材料
李瑞昌告訴記者,他利用暑假在鄭州春泉公司實習,為林州東方苑小區安裝空調計費系統。7月30日上午,他通過林州電業局的徐科長,向承建方永陽建筑公司的張明峰要來工地鑰匙準備施工。施工前,他發現有三套房子內安裝的電線被盜,就把此事向徐科長進行了通報。下午1時許,張明峰來到工地,責怪他通報情況太晚,要他承擔相關損失。
由于雙方僵持不下,下午2時許,李瑞昌報了警。就在警方沒有到達之前,張明峰等人強行把他拖上一輛面包車,將他帶到一民房中,逼他寫了多份“別墅內電線丟失責任證明材料”。李瑞昌說,在這期間,他們還將半盆污水澆到他的頭上。不僅如此,張明峰還從背后用拳頭捅他,做出卡脖子的動作嚇唬他。材料寫好后,張明峰又逼他打電話,讓其公司拿一萬元錢贖人。楊東說,當天下午5時40分,他接到電話后報了警,6時許,警方將李瑞昌解救出來。
解釋:沒打他也沒倒污水
張明峰告訴記者,他沒有打李瑞昌,也沒有澆污水。他說:“當時李瑞昌很緊張,說為了消除緊張情緒,想要點水洗洗,我就給他打了水,結果不小心把水灑到了他身上,我又替他打了一盆水,他就用水洗了洗頭。”
據小區開發方林州市電業局的徐科長說,在7月30日下午5時11分,他接到李瑞昌短信說他被扣了,他趕緊派工作人員去協調處理,他認為不管發生了什么事,扣人是不對的。據林州市城關派出所民警說,他們到現場后,張明峰等人不承認是非法拘禁,說是電線被盜,雙方在協調責任問題。目前,警方仍在調查此事。(首席記者張志立通訊員武長青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