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答,因為覺得不公平,自己也是被人強奸過,沒有幸福的家庭,充滿仇恨。“我也不知道我想害誰,沒有固定的目標,碰著誰誰倒霉。”
13歲時,她被人強奸,之后靠著自己賣淫或者強迫她人賣淫生活。而另外一個女被告李成雨,有著比趙秀秀還悲慘的經歷,父母曾經是跑長途車的,在車禍中母親喪生,父親癱瘓,她也處于無人監管的境地。
在40多個被告中,一半以上的孩子有著破碎的家庭,父母離異,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和應有的關心。另外一些孩子的父母,做小生意的居多,通常是父親在外賺錢,很少在家,母親無業,沒什么文化,孩子也仍然得不到家庭應有的關心和教育。
很多家長,直到案發之前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外面整天跟什么人在一起,在外面做了什么事情。
孩子數日不歸,父母就以為是在外面打工,開始還問問,后來他們到底在做什么也不再過問了。
而那些受害人的家長們,直至今日,都還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受過侵害。受害女孩子40多人,被強奸時要么因昏睡徹夜不歸,要么受到毆打,有傷痕,女孩子這樣子回到家里,也沒能引起父母重視,父母對孩子的忽視可想而知。
“在筆錄中我就多次看到,很多女孩子要求給她們保密,不希望讓父母知道。”亳州中級人民法院辦案的法官說。
在一起輪奸案中,一女孩子被一人強奸后,另外一個男孩子以把這件事情告訴她父母做威脅,再次強奸了她。“寧可被再次強奸,都不愿意讓父母知道”。
陳月寒父親在聽說她和不良少年吃飯喝酒,抬手就是一個耳光。如果父親知道她被人強奸會怎么樣,那肯定是她不愿意承擔的。本來應該是最親近的、最可信賴的人卻變成了最不愿意讓他們知道這個事情的人。
記者在采訪時,曾經詢問過近十位律師和法官,如果當地女孩子被強奸,她們是否會選擇報案和告知家人,他們均認為,女孩子都不會報案。
盡管在當地青少年中,性行為比較隨意,但是成年人道德觀依然比較保守,女孩子報案除了會受到反復盤問被強奸細節的二次傷害以外,還要承擔輿論壓力和父母責罰,甚至在她們看來,報案后帶來的傷害可能更大。
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家庭教育的不當或者嚴重缺失,是青少年犯罪形成的重要原因。
“很多父母對孩子,就是只養,不教,給他們點錢花,別的不管。家長晚上自己也出去打牌喝酒,孩子愛干什么都成,上網、談戀愛,都隨便。”當地人這么形容多數家庭對孩子的教育。
此類情況,目前在全國中小城市里相當普遍。
與渦陽類似的案件,在全國實際上已經是屢有發生,不過規模沒有這么大而已。2005年1月,在離渦陽100多公里的安徽阜陽,公安局就曾經破獲過一起類似案件,8人組成的未成年犯罪團伙一年內作案16起,強奸、輪奸16個未成年人。
“在中小城市,經濟不發達,精神生活匱乏,父母本身文化素質不高,又多忙于生計,無暇顧及孩子的教育,此類案件才會多發。”中國公安大學李玫謹教授分析。
“孩子才是家長最后的歸宿,應該多給予他們關心,光想著賺錢,無異于殺雞取卵。”她說。
學校教育體系疲軟失效
在犯罪團伙中,有初中以上學歷的人超不過5個,四分之三的少年是初中畢業,無業,終日游手好閑,盤桓在網吧、溜冰場、飯店、洗浴中心和小旅社中。剩下的五分之一,小學畢業就已經開始了這樣的生活。
“這些孩子多數在15歲到18歲之間,家長覺得他們還太小,不能讓他們去工作,而且初中畢業也很難找到一個像樣的工作,他們多數是獨生子女,不能像農村孩子那么吃苦出外打工,所以留在城市里,繼續花著父母的錢,整天無所事事。”一位被告的律師這樣描述這些孩子的生活狀態。
亳州地區,歷史上就重商氣氛濃厚,不重視孩子的教育,所以,很多孩子貪玩,很早就放棄學業,家里也一般不會反對。
實際上,在亳州市,高中教育也根本容納不了那么多的學生。
“亳州中學入學率很低,在全省排到最后,很多學生想上高中,上不了。”亳州市譙城區一位政協委員說。
學校不能夠給孩子提供足夠多的教育機會。據這位政協委員介紹,當地政府10年來,對高中沒有任何投入,學校都是靠借貸來發展,很多學校借貸在1000萬以上。高中沒發展,就無法擴大招生,也不能招收優秀人員做教師,因為學校窮,流失掉很多教師,招聘老師來也不給編制,新招聘老師的工資還都要學校自己支付。
大城市初中升入高中的比率可能有90%,而亳州最低的時候升學率只有30%~40%。讀了高中能考上大學的人也就是三分之一。
現在,有錢人家都把孩子送到合肥、鄭州、上海去讀書,每年亳州去這些地方讀書的都有幾百人,學費每年都要花費上萬元。
“亳州的整體教育環境讓人不放心,只要負擔得起,肯定把孩子送走。”一位亳州當地市民說。
那些家里沒有太多錢,學習成績又不夠好的孩子,留在了普通高中里。
“能上重點高中的還有考大學的希望,普通中學和職業高中的學生基本是在混日子,家里覺得孩子那么小放到社會上太危險,扔到學校里讓老師給看著,總比沒人看著好。”當地人這么說。
就算在有人“看著”的這些普通高中里,實際上已經混亂不堪。
在渦陽的高中里,男孩子成立的有一百多人的“同心會”和幾十人的“獵人幫”,經常因為一點小問題就打架。去年,一所學校的學生,為了爭奪高二的瓢把子(老大),兩伙人火拼,造成幾人重傷,至今仍有傷人者外逃,尚未歸案。
女孩子也成立有女子群英會,號稱十二群英,看那個女孩子不順眼,就要“修理”一下。 就算是老老實實的孩子,也不得不討好這些幫會成員,“有人罩著,才不會被欺負”。
而那些上不了高中,完全無所事事的孩子們,就更容易成為問題少年。應了一句老話——閑則生事。
在渦陽,練歌房多,浴池多。成年人喜歡在這種場所休閑娛樂,未成年人也跟著效仿。無論是地級市亳州,還是渦陽,都沒有像樣的體育館或者圖書館這樣供青少年娛樂休閑的健康場所。
這些娛樂是需要花錢的,未成年人沒有獨立經濟來源,家里給的錢花光了,就開始動別的主意。團伙主犯郭洪振第一起脅迫賣淫的案件,就是因為付不出旅館的房租,于是逼迫女孩子出去賣淫賺錢,賺了100塊錢,才把房租付了。
“之前的一些強奸案多發生在荒郊野外,公安機關監管不到的地方,而近期的很多起案子都發生在旅社浴池等公共場所。”亳州一位律師如是告訴記者——他最近代理了若干起發生在洗浴中心的強奸案件。
該未成年團伙涉及的50多起案件,幾乎都發生在浴池和旅社,女孩子在神志不清或者醉酒的情況下被一群男孩子帶入房間,但是卻沒有一個目擊者報案。女孩子在被強奸后也都曾大哭不止,旅館的人也不聞不問。
經營這些場所的人惟利是圖是一個問題,更大的問題在于為什么公安機關對這些公眾場所的監管不力。
到底有多少女孩子失身于此,已經無法統計,而采訪中,記者未見到公安機關為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而采取有效措施。
此案的那些被害者中,一些人因為犯罪團伙內人員向她們的同學講述她已被強奸,便無顏再留學校,輟學回家;那些被脅迫到外地賣淫的雖然已經被解救,但已墜風塵,心靈傷害無法淡去,像陳月寒一樣能繼續學業的少之又少。
混亂而殘酷的青春對于她們來說只是痛苦回憶,無處安放。★(本文涉及未成年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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