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勞動保障部選擇上海作為其在全國推廣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宣傳的第一站。昨日,國家勞動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與易才集團,聯合在上海舉辦了“2007新人力《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高峰論壇”。
論壇上,全國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張士誠表示,由于《勞動合同法》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作出了詳細規定,此舉將幫助勞動者重拾“鐵飯碗”。
《勞動合同法》將于2008年1月1日實施。而張士誠曾參與審議《勞動合同法》。
張士誠表示,《勞動合同法》對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更嚴格。“《勞動合同法》擴大了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范圍,并強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仍要以書面形式訂立,這將直接導致員工更多的與企業形成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
國家勞動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在論壇上指出,《勞動合同法》在6個方面對原《勞動法》有所突破。這6個方面分別是:對勞動者就業穩定性的保護;對勞動者勞動報酬支付的保護、對用人單位違法行為的處罰;對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保護;對勞動合同的全面規范;增強職工工會在勞動關系中的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作用等。
上海勞動法學有關專家也表示,《勞動合同法》實施后,企業用工將面臨十大禁錮:用工再不能不簽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簽;違約金不能再隨意設定;試用期不再是廉價期;辭退員工不再輕而易舉;勞務派遣將不能再為企業提供規避風險的可能;規章制度不再單方可以決定;拖欠勞動報酬將面臨50-100倍處罰;招工不可再收取押金、扣押證件;退工義務不再可以隨意拖延履行。對此,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有關人士昨日提醒勞動者,要警惕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前,對企業老員工的大規模減裁。(記者單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