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某和老鄉從貴州來到杭州,不好好找份工作,嫌來錢太慢,于是“精心策劃”了一起“丟錢騙局”,但這樣老套的伎倆還是蒙騙了不少人。余杭法院今天向記者通報了一起“丟錢騙局”案件的判決。
道具是百元大鈔夾著一疊冥幣
孫某,22歲,貴州人。2006年9月24日下午,孫某等人到杭州市拱墅區上塘路石祥路口。
踩好點后,張某進入了他們一伙的視線。他們故意將一疊錢埋伏在張某行經馬路上,等張某注意后,孫某同伙馬上沖上來說,這筆錢“見者有份”,應該商量怎么分。
隨后,孫的同伙將受害人張某騙至杭州市余杭區通運路吳家社村附近,這時候,“失主”孫某和朋友出現了,問他們是否撿到了錢,
張某和孫某同伙一起“矢口否認”,并表明是親戚關系。“失主”孫某不相信,要求以打電話查詢張某銀行卡內當日有無存入現金,來證明張有否撿到錢為由套取了,張某“心虛”,馬上報出了銀行卡的密碼。
而后,“失主”孫某提出,張某將銀行卡交出,但不能走,其他人可以離開,要對張某進行“考驗”,看是不是張某和其他人是否為親戚。
張某還是出于心虛,同意并將銀行卡交給孫某后,孫某竊取了銀行卡,隨后與同伙一起離開,用套取的密碼取走銀行卡內存款人民幣10000元。
等張某發現他們都不見了,再去草叢找那堆鈔票,一看才發現,上下兩張是百元真鈔,中間一疊厚厚的全是冥幣。
“丟錢撿錢”伎倆屢屢得手
同年10月9日11時許,孫某等人到杭州市蕭山區蜀山街道附近,采用“丟錢撿錢”的方式,將受害人占某騙至聯華社區救助站后山,先讓她回家將定期存單上的錢轉存到1本活期存折上,并套取了密碼,然后以“考驗”占某為由,讓占某將自己的手機1部、黃金項鏈1條、黃金耳環1付(贓物共計價值人民幣4007元)及銀行活期存折1本交給孫某,孫某假意藏好后,趁機竊取物品,孫某等人即攜帶占某的財物、存折離開,并用套取的密碼取走存折內人民幣10500元。
2006年11月2日上午,孫某等人在杭州市良渚鎮古墩路與董家路交叉口,采用“同樣方式,將受害人陳某騙至杭州市余杭區良渚鎮勾莊銘雅苑后面鐵路旁的池塘邊,并以“考驗”陳某為由,讓其將現金150元押在其中一人處藏好,并讓陳某回家拿銀行卡,以查看銀行卡當日有無現金存入。陳某押了150元錢后離開,但是路上越想越不對勁,覺得自己肯定上當了,于是立即報案。
隨后,公安機關將逃跑途中的孫某等人抓獲。經過訊問,孫某等人交代了犯罪事實。
經辦該案法官說,受害人多為單獨的行人,尤其是佩帶金銀首飾的女性。容易因為“貪便宜”又“心虛”心理上當受騙。
“丟錢撿錢騙局”構成盜竊罪
8月15日下午,余杭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查明孫某參與以“丟錢撿錢”方式設騙局,從而伺機盜竊,竊得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74000余元。認為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七萬元。
孫某的幾名同伙目前正在另案處理中。
余杭公安分局的經辦民警也提醒市民謹防此類騙局。
警方還特意詳細介紹了典型手法,如果您遇見了這類掉下來的“餡餅”,千萬別去“吃”:
A假裝在你面前丟失厚厚一沓鈔票,你拾起來剛要仔細查看時,從后面走上來兩個人B和C,以見者有份為由要和你平分這筆“飛來橫財”,并將你帶到偏僻處。
這時,“失主”A和另一個同伙D找上門來。B和C立即將這沓錢扔入周圍花叢中,并謊稱和你是男女朋友或親戚關系,你們本來就在一起的,沒有撿到錢。
A和D要求打電話查詢你銀行卡當日有無存入現金以證明你有否撿到錢為由套取了你的銀行卡密碼。而后,為了證明你和B、C是否真正是認識的,提出要你和B、C將銀行卡或貴重物品交由A藏至旁邊草叢里,由你留在現場等候,其他人離開數分鐘的方式對你進行“考驗”。如果B和C乘機逃走,那就說明你們根本事先不認識。你此時為了掩飾“心虛”,表示同意并將銀行卡或貴重物品交給A。A只是在草叢里蹲了一下,財物仍放在自己身上,隨后與B、C、D一起離開,并持你的銀行卡,用套取的密碼取走銀行卡內存款。(記者 李敏 通訊員 朱曉燕 制圖/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