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凌晨,在海珠區一家旅館發生一樁奇事,一女子在此租住過夜準備第二天返鄉,誰知半夜裸睡的時候,旅館負責衛生保潔的一老頭走錯房門突然撞見,該女子憤怒不已,立即報警,在警方12個小時的調解下,女子獲得旅館1000元賠償。
昨日凌晨4時左右,記者接到報料,一男子聲稱自己的一女性朋友在旅館租住,半夜裸睡的時候,一負責清潔的老頭突然闖入問是否打掃衛生,他朋友受驚后,立即穿上衣服向旅舍交涉要求賠償,結果雙方談不攏已經鬧到了素社街派出所。
記者隨后趕到了素社街派出所,一自稱姓廖的女子立即走過來,非常氣憤地把昨晚在旅社遭遇的前前后后講述了一遍。廖女士說,自己是從外地過來廣東旅游的,在朋友的介紹下,入住海珠區曉港灣雅墩街的一家旅舍,“前幾天我去海邊玩得非常開心,昨天我還摘了一箱龍眼打算拿回去給我媽吃,我們家鄉沒有這個,可以說我這幾天心情都非常好。”讓廖女士心情急劇轉變的是昨晚發生在旅館的一樁奇事。
深夜裸睡被撞見索賠不果報警
據她介紹,因為第二天要坐火車回家,她晚上很早就睡了,“昨晚天太熱,我就沒穿衣服裸睡,也沒有蓋被子。”廖女士說,大約在凌晨2時多,她迷迷糊糊地聽到有敲門的聲音,于是大聲問了聲“誰呀,什么事?”當時廖女士沒有聽到什么回音,正準備繼續睡,“隔了三五秒鐘,我又好像聽到有人用鑰匙開門。”廖女士還以為自己在做夢,等意識到不妥的時候,“就看到一個老頭站在門口,問我要不要打掃房間。”廖女士說當時蒙了,一下子意識到自己沒有穿衣服,在陌生人面前赤裸裸的。“我立即尖叫起來,呵斥那老頭立即出去。”老頭走了后,廖女士覺得羞愧難當,非常氣憤,穿好衣服后下樓叫來旅館負責人要求賠償。
廖女士說自己受到了極大的侮辱,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要求旅館給予她5000元的賠償,“我當時只是表達我自己的想法,誰知道對方一聽立即走開,認為賠償200元就差不多了。”廖女士見對方不愿賠償相應的金額后立即報警。
旅館負責人稱重要是道歉
隨后,記者在派出所外找到了正在配合警方調查的旅館負責人,一老頭正在詢問室做筆錄。對于廖女士的說法,該負責人向記者解釋,昨晚凌晨2時,他們確實收到了有人要求打掃衛生的電話,后來了解清楚原來是廖女士旁邊房間打來的電話,但負責清理的員工按錯了門鈴,又沒有聽到對方的回答,該員工以為就是這間房,立即開門進去,誰知道碰到這樣的事情。該負責人表示,對于給廖女士造成的誤會和傷害,他們已經表示了道歉,但他說旅館收入狀況并不好,一晚也只有100元的房費,廖女士一下子要這么高的賠償,他們難以接受。
調解12小時后終獲賠償
截至昨日下午4時,記者再次致電廖女士,她說旅館已經向她道歉,她已經接受,后來雙方在警方長達12個小時的調解下,廖女士終于同意接受旅館1000元的賠償,但她已經退掉了昨日的返鄉的火車票,“一夜沒睡,身體已經極度疲倦了。”廖女士說她更改了回家的火車票,趕緊找了一家新的旅社休息。 (記者楊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