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37歲的保安不小心摔傷“命根子”,立即向公司打電話請假治療。讓他沒想到的是,上班后主管讓其脫褲子,檢驗他是否撒謊,此事在同事中傳開,該保安感覺人格受到侮辱。
“作為保安的主管,他無權檢查我的身體,必須給我道歉!”昨天,在鄭州市航海路與紫荊山路交叉口北約300米西某小區做保安的李某,向記者提起這事,就氣不打一處來。
李某說,今年8月11日,他搬到黃崗寺居住,當天下雨,扶家具時不小心從車上摔下,頓時感覺“命根子”劇烈疼痛,難以行走,到附近診所檢查發現下體滲血,醫生說需休養治療。“不能上班了,我立即向保安主管譚某打電話,口頭請假治療。”李某說,經過3天治療,傷情仍沒有痊愈,他忍著疼痛去上班。
李某說,8月15日到單位,主管譚某把他叫到跟前稱,曾有保安撒謊請假,影響正常工作,這次他請假看病不知是否屬實,需要現場脫褲子查看,檢驗事情真偽。李某說,他當即表示反對,但主管說,不接受檢查就按曠工處理。而按照公司規定,曠工3天就要被辭退或者開除。為了保住工作,李某只得勉強同意。
昨天下午,記者與譚某取得了聯系,他對檢查李某的事實沒有否認。譚某說,檢查李某“命根子”,首先經過他本人同意,且是在密閉房間內進行,“我不可能把這事傳播出去”。譚某進一步說,他作為保安主管,查看李某是否撒謊,只是例行公司的規章制度。
河南天昭律師事務所高磊律師稱,主管檢驗保安是否撒謊,可讓其出具醫院的治療單查看,盡管主管是例行公司規定,但他提出查看對方身體的要求也違法。根據法律規定,只有偵查機關持有搜查令,才能對他人進行搜查,除此以外,任何單位或個人無權對別人搜查。主管讓保安脫褲子接受檢查,其做法侵犯了保安隱私、侮辱了他的人格,應當道歉糾正錯誤。(記者郭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