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父母的墳頭上蓋起了建筑物,導致自己無法上墳掃墓,劉先生兄弟六人將有關單位起訴到法院,要求找回父母的骨灰盒,并賠償自己精神損失費二十萬元。近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劉先生的父母去世后,劉先生兄妹將父母的骨灰盒埋于昌平區的祖墳地里,每到清明節劉先生兄妹們都要去給父母上墳掃墓,以寄托哀思。但在今年清明節給父母上墳掃墓時,劉先生兄妹卻發現父母的墳地不見了。在父母埋葬骨灰盒的地方建起了一家工廠的食堂。為此,劉先生找到該工廠的負責人,要求說明情況,但一直沒有得到合理的解釋。后經過調查,劉先生得知,在2006年10月左右,該工廠在沒有通知自己遷墳的情況下,將自己父母的墳地推平建起了食堂。
劉先生兄妹認為,該工廠的行為給了自己極大的精神損害,故要求該工廠找回父母的骨灰盒,并賠償劉先生兄妹六人精神損失二十萬元。
在開庭當天,劉先生兄妹全部到庭參加訴訟,兄妹中最小的也五十多歲。被告工廠的代理人當庭表示不同意劉先生兄妹的訴訟請求,認為自己沒有侵犯他們的墳地,也沒有拿他們的骨灰盒,所以他們的請求沒有根據。并且單位在鄧莊村馬路南建廠,就沒有見過有墳地,故請法庭依法駁回劉先生兄妹的訴訟請求。
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劉先生兄妹請來了兩名證人來證明證明父母的墳地就在被告廠區內西北角。針對此,工廠方面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當地村委會的證明,在這份證明中,村委會稱劉先生兄妹所說的父母骨灰盒所在地當時沒有墳地。而劉先生兄妹對此進行反駁,稱這塊地是自己爺爺置的地。
劉先生兄妹向法庭提供了一個情況,在今年上墳的時候發現父母的墳頭被鏟平后,當時他們去找過被告,工廠開始說給500元,后來說給1000元。后又說會計沒有在家,并承認工廠給過他們1000元。但工廠的代理人對此予以否認。
“本案事實存在不確定因素太多,原告父母是否死亡現在都沒有證據證明。”在法庭辯論階段,工廠代理人的這句話剛說完立即引起劉先生兄妹六人的憤怒,“我覺得被告的代理人就不該說不知我父母死亡沒有。過去那塊地就是我們的,我爺爺和奶奶埋的棺材,我父母埋的是骨灰盒,那是我們家的老祖墳。被告說的沒有道理。”,年近七十的劉先生沖著工廠的代理人大聲說到。當法官詢問工廠的代理人有無新的辯論意見時,工廠的代理人表示不再辯論。
由于劉先生兄妹不同意調解,法庭宣布休庭擇日宣判。(崔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