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找錢吸毒,廣州3名“白粉仔”在短短一年的時間內竟持槍搶劫19次,致4人死亡、5人重傷、3人輕傷,還與警方持槍對峙。記者日前獲悉,這起特大的惡性搶劫案在廣州中院一審宣判,主犯謝添福和羅進通因罪行極為嚴重被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外一名罪犯葉超華獲刑12年。
公安廳懸紅通緝主犯
據悉,謝添福、羅進通、葉超華等人都是白云區的“癮君子”,從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他們糾集在一起,攜帶獵槍、斧頭、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白云區、花都區、增城等地,以攔路搶劫、入屋搶劫等方式,先后19次行劫,并造成4人死亡、5人重傷3人輕傷,劫得贓款4萬余元。
廣州市區頻頻發生的持槍搶劫命案,引起警方高度重視,謝添福也被廣東省公安廳列為第三批公開懸賞通緝逃犯名單。
2005年8月,廣州市白云區公安分局經過縝密偵查,于8月27日先后將羅進通、葉超華、謝添福抓捕,當場繳獲獵槍1支、獵槍子彈10發、摩托車3輛及作案刀具一批。經審訊,該團伙成員供認了持槍搶劫機動車案件多起的犯罪事實。這起以謝添福為首的特大持槍搶劫案正式告破。
罪大惡極兩犯被判死
廣州中院審理后,認為謝添福、羅進通、葉超華三人結伙作案多起,致使多人受傷死亡,情節極為惡劣,罪行特別嚴重,應予以嚴懲。鑒于謝添福、羅進通是主犯,且犯下命案,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兩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葉超華因是從犯,參與的罪行沒有造成受害者死亡,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歹徒供述:曾拔槍與警方對峙
據了解,在被審問搶劫過程時,葉超華供述:“2005年8月22日,我和謝添福吸完毒后,走到白云區竹料鎮電鍍廠附近,見到前面來了輛摩托車,謝添福就拿著獵槍上去搶了那輛摩托車和車主的十塊錢。8月24日,我開著搶來的車,和他去到了白云九佛鎮某路段,前面來了一輛摩托車。謝添福說下車并把獵槍交給我,他上前去搶,我就拿著獵槍對著那三個人,搶到錢后,我們就騎了摩托車走了。”
另外,在被訊問被抓情形時,葉超華供稱:“當時我們正在一間廢棄房子里吸白粉。羅進通在房子里,我在房子外,我們相距幾十米。突然聽到槍聲,我就看到了拿著槍的警察,我就舉手投降了。我沒有槍,開槍的是謝添福。”
三宗命案致4人死
太和命案:槍殺兩人分錢未得
2004年11月6日晚上7時,謝添福與馮紹祥(另案處理)等人蒙面持刀槍沖進白云區太和鎮頭陂路口的偉慶廢品店,店內兩人當場中彈身亡,另兩人則受槍傷。兩名歹徒槍擊后逃離現場,并未搶得財物。
人和命案:霰彈致死劫得40元
2005年8月10日上午11時許,謝添福、羅進通兩人騎摩托車到白云區人和鎮某河堤壩附近的機耕路上,剛巧劉某某和李某駕駛摩托車經過,謝、羅兩人就在隱蔽處沖出來把李某的車攔停,并用獵槍和水果刀對著他們,實施搶劫。當時,劉某某為逃避搶劫,就棄車而逃,但他跑出十米開外,就被羅進通用獵槍射中,霰彈擊中劉某某的左腋部,導致了他的左肺、心肝破裂,當場死亡。據悉,謝羅此次行劫,搶得人民幣40元和煙袋一個。
良田命案:故伎重施搶走摩托車手機
2005年8月11日晚8時許,謝羅二人在吸足毒品后,再次騎摩托車竄到白云區良田鎮某路段,伺機作案。王某騎摩托車經過該地,謝羅二人故伎重施對王某行劫,但王某并不順從,并極力反抗。在沖突中,謝添福再次扣動了獵槍的扳機,王某隨即倒在血泊中。后經法醫鑒定,王某被霰彈擊中大腿,致右股動脈離斷,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謝羅二人放倒王某后,共奪得摩托車一輛和手機一部。(記者 李朝濤 莫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