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麗在保險公司上班,專給別人辦保險,可她卻沒能保住自己的婚姻。葛麗稱老公背叛了自己,為此她提出離婚,而且還要讓10歲的兒子出庭作證,證明老公在外有了情人。
幸福婚姻亮紅燈
因為一份保險,葛麗認識了丈夫吳明,在談成業務的同時,兩人也成了朋友。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兩人從朋友變成了戀人。吳明是個外科醫生,是個非常細心的人,交往中,對葛麗備加呵護,這不僅贏得了葛麗的芳心,也得到了其家人的認可。很快,二人就訂下了親事。
從相識到結婚,一切都進展得很順利,如今,兒子豆豆也已經10歲了,這段曾令人羨慕的婚姻,卻在平靜中亮起了紅燈。“我們沒有經歷過什么大風大浪,很自然就發展到了這一步,也可能是太平淡了,所以經不起一點考驗。”葛麗說,她是個事業心比較重的女人,平日不怎么顧家,家里的一切都交給吳明,對此,她很內疚,但她對吳明非常信任,每當聽說身邊朋友出現感情危機,她都會慶幸自己找了個好老公,以至于好友向她發出“友情提醒”時,她還說別人太敏感。
彩信傳來親密照
“如果當時我能多個心眼,我們也不至于走到這一步。”葛麗說,半年前,好友曾提醒過她,讓她注意吳明,說看到吳明和一女子逛街,舉止很親密。“我當時還笑著說‘你肯定看錯人了,我們家吳明絕對不可能有這樣的事。’當時朋友也沒多說什么,只是叫我自己注意點,可我卻根本沒放在心上。”葛麗說,在他心里,吳明是個很顧家的男人,很有責任心,她相信吳明是不會做出這種事的。可直到她親眼看見,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天真。
今年7月底的一天,吳明正在洗澡,其放在桌上的手機突然響起,葛麗并沒有接通,當手機再次響起時,葛麗隨手拿起,屏幕顯示收到一條彩信,出于好奇,葛麗打開了,可這一看,她差點沒暈過去。“是張照片,他和一個女人的,非常親密,我腦中一片空白,如果不是兒子從我手中搶過手機,我可能就那么拿著手機,一直呆坐到他出來了。”葛麗說,照片對她的打擊遠不及兒子之后的那番話。
10歲兒子成證人
葛麗說,豆豆搶過手機后,也看到了那張照片,可小家伙卻沒有什么反應,只是指著照片上的女人說了句:“小梅阿姨。”“我當時傻了,兒子居然認識這個女人。”葛麗說,從兒子口中,她得知,這個叫小梅的女人曾不止一次到家里來過,而吳明還時不時地帶著他們一塊外出游玩、吃飯。
孩子是不會說謊的,葛麗相信,吳明肯定是有外遇了。當晚,葛麗就與吳明攤牌,吳明的態度令她更加生氣。“他在保護那個女人,不承認有外遇,可當我提出離婚時,他卻沒有任何挽留,說尊重我的想法。”葛麗說,吳明否認與小梅有曖昧關系,稱只是普通朋友,這讓她很生氣。“我要告他,是他背叛了我,他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可是我沒有證據,這張照片能說明問題嗎?我想讓兒子出庭作證,孩子是不會說謊的,孩子能作為我的證人嗎?”
孩子證詞可能被采信
聽說葛麗要讓兒子作證,吳明非常生氣。“讓孩子作證,也虧她想得出來,孩子能懂什么,還不是她教著說,說這種話,做這種事,日后對孩子會有什么樣的影響呀?如果她真這么做,這個婚離定了。”一個孩子的話能成為證言被法官采信嗎?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10歲的孩子在其監護人陪同下,出庭作證,是可以的,其證詞有可能被法院采信。但就這件事而言,目前葛麗所掌握的證據就是一張彩信照片和兒子的一些陳述,這些證據還不能完全證明其夫有外遇,更沒有達到婚姻法上過錯賠償的標準。
聽了律師的分析后,葛麗表示,她并不是想要賠償才讓兒子作證,只是讓兒子說出一個事實:她沒有錯,是吳明背叛了她。“兒子是我的,我不會傷害兒子,如果說傷害,做出這種事,才是對兒子的傷害。”(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