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自由,婚姻自由”,這些被明確寫入《婚姻法》的原則,這些曾被那些兒女當來用作反對父母干涉婚戀的武器,對老年人來說卻不是那么回事。近日,上海老年學學會、上海411醫院“中老年性福關愛熱線”,在對429位上海單身中老年人的抽樣調查問卷顯示,老人再婚的主要障礙,68%就是來自于子女反對和經濟財產的糾葛。這些接受調查的老人表示,一旦子女干涉自己再婚,他們往往選擇妥協,因為他們害怕和子女反目成仇,害怕“眾叛親離”后的孤寂。
房產、財產、贍養問題以及潛在的家庭危機,使得許多單身老人對“再婚”二字敬謝不敏,而對老來伴的渴望,使得他們不得不采用“走婚”的方式:不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卻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同居。該項調查顯示,84%的單身老人主動選擇“走婚”形式,10%左右的單身老人對再登記結婚持觀望態度。而在這種無奈選擇的背后,折射的是兩代人之間的錯位關系。
子女阻撓成再婚難首因
當我們還在對祝父拆散梁山伯與祝英臺這對佳偶而耿耿于懷,還在為陸母棒打陸游和唐婉這對鴛鴦而唏噓不已的同時,卻發現情況正在發生反轉:子女們正開始扮演著祝父和陸母的角色,對自己的單身父親/母親的對象百般挑剔,阻撓著父母再婚。而他們對此也有著冠堂皇的理由:為父母把關,以及情感上難以接受另一個人替代自己父親/母親的位置。
虹口區70歲的張女士中年喪偶后,獨自一人把兩個孩子撫養大,如今孩子自己都已成家,卻不理解母親再婚的想法。張女士的女兒說:“我們不是不替老人著想,只是不需要一個后爸闖進我們已經習慣了的生活。再說,后爸就一定對她好嗎?他哪有兒女親呢?如果母親執意要結婚,我只有考慮和她斷絕母女關系。”不少老人和張女士一樣,因顧及子女的態度,只好不考慮登記結婚。
“中老年性福關愛熱線”負責人、411醫院男科主任白迎堂教授表示,在接聽老人來電時,就經常會聽到老人為子女反對自己再婚而痛苦不已的事例。對此,白迎堂建議說:“許多子女口口聲聲辯白說,自己無法在感情上接受父母再嫁,可從人性的角度考慮,老年人需要陪伴,需要感情上的慰藉,而這些都是已經成家立業的子女們無法提供的。既然他們無法陪伴單身老人,更不應該阻止老人再婚。”
中怡律師事務所的王芳律師認為,許多子女對父母晚年的感情、婚姻生活干預太多,忽略了老年人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只要符合《婚姻法》中的沒有配偶、沒有不適宜結婚的疾病等條件,老人再婚就是合法行為,子女以種種理由加以干涉,就是廣義上的違法行為。
經濟利益是問題關鍵
在子女百般阻擾父母再婚的背后,是子女的“重利”觀念使然。白迎堂解釋說,由于一直以來子女都抱有“父母百年后,他的就是我的”的想法,一旦父母再婚,就會多一個財產分割的競爭者,使得自己利益受損,這是子女反對父母再婚的重要原因。
“有個老伴、有個老窩、有點老本、有幾個老友”素來被稱為晚年生活的四大寶,但調查顯示,對于那些無老伴、卻有老窩和老本的銀發一族來說,他們的再婚難度更大。
80歲的唐先生就親歷了這其中的艱辛。五年前,唐先生前妻罹患癌癥去世后,他的生活一度陷入混亂:子女有自己的生活,家里只有電視機陪他;他不擅打理家務,每天就靠盒飯和方便面過日子,甚至他想追隨亡妻而去。好在一年后,逐漸走出喪妻陰影的唐先生和老年健身隊的隊友———喪偶的史女士情投意合,自由戀愛了,打算領取結婚證。
但唐先生的兒子們不樂意了,在房產、“未來的遺產”的分割上耿耿于懷,并強迫要求唐先生和史女士簽訂家產分割書,規定在唐先生百年之后,房產歸兒子所有,并提前將前妻留下的財產分割成三份,兩個兒子和唐先生每人一份。
這樣的分割書令唐先生和史老師傷透了心,由于不忍心和兒子鬧翻,他們在財產問題上做了妥協,與兒子簽訂了“互不干涉條約”:他們通過公證,約定唐先生去世后將房產傳給兒子;兒子也不得干涉唐、史夫婦婚后的財產自主權。之后,唐先生的再婚生活頗為順利,去年,他們家被評為“上海市文明家庭”,是460多戶“上海文明家庭”中唯一的一戶再婚家庭。
在談到老人再婚難、再婚之后離婚多的情況時,唐先生常常現身說法,表示老人“自作主張”非常重要。“許多老人往往舍不得兒女親情,對兒女的要求千依萬順,生怕得罪了兒女,自己成了‘孤老’。其實,只要處理好財產問題,解開兒女心中的結,這才是關鍵所在。當然,更需要呼吁的是,兒女對老人的理解和孝心。”
王芳律師建議,對于單身老人再婚后可能發生的財產糾紛問題,可以通過“婚前財產約定”和“財產公證”等法律手段加以解決,雙方可事先通過協議約定婚前、婚后財產的歸屬情況。“比如,針對老人和子女的擔心,再婚老人就可約定婚前的財產為個人所有,婚后的退休金等財產為兩人共有。”
再婚老人,應做好“雙面膠”
兒子是婆媳關系的“雙面膠”,而對于想再婚老人來說,他則是老伴和自己子女之間的“雙面膠”,“雙面膠”做得好壞,直接影響了再婚老人的婚姻成功與否。
在分析老人無奈“走婚”的原因時,白迎堂指出,拋開子女干擾和財產糾紛外,一些再婚老年人的法制意識差、自我保護意識弱,也是一個原因。
52歲的郝女士已經離異兩次,在第三次遇到67歲的忻先生時,他們兩個很談得來,幾乎天天約會,還拍了婚紗照,購買了情侶衫,并積極為談婚論嫁做準備。但是這件婚事遭到了郝女士女兒的強烈反對,她生怕郝女士和前兩次失敗的婚姻一樣,再次遭受感情和經濟上的傷害,堅決要求老人“走婚”。好在忻先生比較理解,同意了“走婚”。
可是“走婚”的過程并不易,已嫁出去的女兒為阻止老母“走婚”后再婚,就幾乎天天回娘家,不僅當“電燈泡”,睡在敞開式的廳里,夾在老年情侶當中;而且隔三岔五地就呼朋喚友來家喝酒吃飯,讓忻先生這位身患高血壓、前列腺炎、頸椎病等三種老年病、年近7旬的“走婚”老人疲于買菜、做飯,苦不堪言。為此,郝女士和忻先生沒少吵架,在“走婚”的半年后,忻先生再也無法忍受這樣“折騰”的生活,就卷鋪蓋走人了。
白迎堂表示,再婚老人應該適度當好“雙面膠”,但在遭遇子女無理要求時,應該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一味地縱容他們,不然只可能成為第二個“郝女士”。
找伴原因,男女大不同
“中老年性福關愛熱線”調查發現,單身老年人中,94%認為再婚的目的是找老來伴,有84%的老年人認為自己也有追求“性福”的權利。這其中,男女兩性的差異也比較大,男性老人更偏向于尋找生活上的照料者,而女性老人更注重于尋找精神上的慰籍。
白迎堂表示,老人再婚,是心理、情感、生理等多方面的綜合需求,是人之常情。“每個健康老人,都希望有伴侶,有享受性生活的愿望。國內一項權威的調查證實,除了某些特殊疾病之外,老年人可以將某種方式的性生活保持到70至90歲,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由于世俗的壓力,認為老人再婚是‘老不正經’,使一些試圖尋回昔日激情的老人們,或多或少面對著找樂時遭棒喝、求偶時遭尷尬的境地。這樣的性壓抑,造成許多走婚老年人的睪丸、卵巢等功能下降,雄性激素或雌性激素分泌減少,過早地失去了‘性福’時光”。
白迎堂建議成年的子女們,應該以寬容和理解的心態看待老人再婚,使老人愿意將“走婚”變成再婚。畢竟,老人“走婚族”帶著防范的心理和不確定性,對走婚的另一方缺乏應有的真誠;此外,“走婚”雙方感情不穩定,在日常生活中容易發生劇烈矛盾,會影響老人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