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法院采納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砍傷丈夫的杜嘉琪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今年23歲的四川資陽姑娘杜嘉琪幾年前來成都市溫江區打工,結識了貴州小伙子小余。兩人漸漸產生了感情在成都結了婚,并在2006年生了一個兒子。
可是,丈夫小余卻每天吃了晚飯后去網吧上網聊天夜不歸宿,夫妻倆為此頻繁吵架,甚至有時動拳腳。2006年6月,丈夫小余反思自己對妻子、兒子未盡到責任,于是痛下決心,向妻子表明心跡:堅決不再上網!并寫下保證書,從2006年6月11日晚9點開始,不上機,如果做不到,剁手一只。誰知保證書剛簽下不到一個月,小余夜里又出門上網聊天。
2006年7月7日,獨自在家照顧兒子的小杜,直到黎明時分仍不見丈夫歸家,不禁怒火中燒,拿起菜刀來到丈夫常常上網的網吧。小余光著上身坐在網吧內,兩眼目不轉睛地盯著電腦,右手操作著鼠標,根本沒有察覺有人來到身后。小杜氣得渾身發抖,沖到丈夫身旁,舉起菜刀,“咣”的一聲就朝那只握著鼠標的右手腕處砍了下去……
小余覺得右手麻了一下,他瞄了一眼,右手齊手腕前的手掌不見了,鮮血傾瀉而出,回頭一看,身后是妻子杜嘉琪……
當看見丈夫的手流淌著鮮血,臉上的表情極其痛苦時,杜嘉琪連忙招手攔住一輛出租車,把丈夫送到網吧附近的成都市第五醫院。但是,這家醫院卻無法為小余再植剁掉的手,于是夫妻二人又連忙趕到成都軍區總醫院。經過專家們24個小時的全力搶救,小余的手掌再植成功,醫生表示他的右手不會嚴重殘疾,但靈活性會打折扣。
7月8日上午,溫江警方來到成都軍區總醫院。剛進醫院,杜嘉琪正出來要到當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在被警察戴上手銬后,杜嘉琪要求再見丈夫一面。警察帶她到病房,臉色蠟黃的丈夫躺在床上,病床旁邊的搖籃里睡著一個嬰兒,丈夫央求警察:“這件事情錯在于我,是我違反了保證書的約定跑去上網,是我不對,你們千萬不要找我老婆的麻煩。”
民警看出夫妻倆感情挺好,還有一個6個月大的兒子,但杜嘉琪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警方經過研究,考慮到傷者的特殊情況,決定對杜嘉琪采取取保候審。
2007年7月,該案件移送到成都市溫江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溫江區檢察院對這樁特殊的傷害案十分重視,負責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在辦理過程中,認真核對每一項證據。丈夫小余在接受詢問時,反復強調,他不愿意追究妻子的責任,并反復地稱“都怪我寫了那么荒唐的保證書,才造成這樣的結果”。此外,小余還說出院后,妻子每天都要幫他做好幾遍手部按摩,家里的重活、臟活妻子都不讓他沾手,現在他的手雖仍不能提重物,但恢復得還不錯。
今年8月,溫江區檢察院經過研究,認為杜嘉琪的行為致人重傷,按照法律規定,其行為至少要被判有期徒刑,但考慮到她有自首情節,案件的發生緣于家庭糾紛,以及他們夫妻感情的現狀、孩子的健康成長,檢察機關決定在對杜嘉琪提起公訴的同時,向法院提出從輕處罰的量刑建議。法院開庭審理后,合議庭采納了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故作出前述判決。(谷萍 關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