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農民為彌補拈花惹草、包養情人造成的經濟虧空,利用一名少婦急于發財的心理,以助其傍上大款脫貧致富為誘餌,騙取該少婦27000元現金。9月4日,河南省固始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該農民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王金國系固始縣洪埠鄉洪埠村農民,平時好逸惡勞,靠賣弄“嘴皮子”維生。王金國不僅有拈花惹草惡習,還在洪埠鄉街道和縣城一個體飯店包養兩名情人。為維持生計和這些額外開銷,王不斷琢磨發財“捷徑”。
2006年9月,王金國在洪埠鄉街道遇見本村農婦王某,二人邊交談邊走進王某家開的小吃店。王某今年36歲,在街道開一小吃店,家有兩個孩子,丈夫平常在小吃店幫忙,一家人日子過得很緊巴。王金國得知實情后,見王某長得有幾分姿色,靈機一動,遂吹噓可以幫助王某指點一條不操心勞累又能發大財的門路——傍大款。經勸說,王某聽從了被告人的“指點”。
此后,王金國精心編織謊言,誘使王某一步步上鉤。9月底,王金國帶王某前往固始縣城香樟苑社區,走上一棟剛剛建好尚未粉刷的樓房。王金國裝模作樣地打開窗戶,用手指了指離樓房不遠處的一處工地,說站在工人中間正在指揮作業的那個五十歲左右的男子就是他要給王某介紹的“情人”,叫“黃永明”,是個千萬富翁。王某信以為真,急著要王金國引見該人。王金國則稱“黃老板”是個重情重義之人,必須做出讓他感動的事,才能慢慢接近他并最終成為他的情人。
2006年11月21日,王金國從城關從城關打電話給王某,謊說他剛和黃老板見過面,得知黃的父親因病在合肥住院。王金國“建議”王某抓住這千載難逢的機會,打開傍上黃老板的突破口,但鑒于王某尚未實際接觸黃老板,直接前往醫院探望有失唐突,故由他代王某前往醫院探望黃父。王某于是將5000元探望費交給王金國。此款被王金國揮霍。
不久,王金國告知王某,說黃老板得知王某托其探望黃父,深受感動,已答應和王某接觸。王某喜出望外。王金國隨后在縣城另買一張帶手機號的儲值卡,裝在自己的手機里,變換腔調,冒充“黃老板”和王某通話,表達謝意,并稱最近包了幾處工程,很繁忙,等有時間一定和王某見面。
此后,王金國一邊冒充“黃老板”,以其身在外地承包大型工程走不開為由,用手機和王某聯系,托王某照料家事,一邊以介紹人身份說服王某拿出現金,并由王金國轉交,探望已出院的黃老板父親、代黃老板買建筑材料、代發工人工資等。截止2007年4月,王某共交給王金國27000元現金,其中有18000元均為其瞞著丈夫向親友借來的。后因其丈夫得知實情過問此事,王某催促王金國要面見黃老板,王金國只得和王某攤牌,被王某告發。
作者:呂志豪 閆其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