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一日,第七屆中國律師論壇召開。律師在我國法治建設中是功不可沒的群體,青年律師是中國律師未來的支柱力量。然而眼下,收入不穩定、職業榮譽感淡薄、缺乏指導、心理壓力大等問題,已經直接影響到青年律師的生存狀況,而入行最初的三年,成為青年律師普遍最艱難的時期。
實習:西服革履但經濟拮據
8月28日晚上7時15分,律師林祥回到位于北京北三環的家里,這是他和朋友在北京合租的一套二室一廳房子,每月他要負擔1000元房租。坐公交車回家的路上,他的襯衫在擁擠和悶熱的車廂里被汗水浸濕。到家后,林祥顧不上換襯衫,一路小跑著來到小區菜市場,因為7點半菜市場就關門。他買了兩個包子和黃瓜,這構成了他的晚飯。
林祥一臉疲憊,一邊心不在焉地吃著晚飯,一邊看郵寄來的通信費明細。通信費336元,這和房租、水電費加起來,占了林祥月薪3000元的一半多。“我出門辦事輕易不會打車,已經半年多沒買過一件衣服,這襯衫和西服還是以前在法院工作時候買的。除去辦案的花銷,還要給家鄉的老婆孩子寄錢。”
林祥把自己窘迫的生活告訴老鄉,但他們都不信。“在他們眼里,我來北京做律師,是掙大錢的。他們聽到的傳說都是,北京的律師個個都年收入幾十萬。”林祥自嘲地笑著說,“看我穿著西服革履,出入高級寫字樓,其實我經濟很拮據。”
“我有心理準備,做實習律師是我最困難的一年,隨后的兩三年情況可能好一點,但也沒有很大改善,無論如何我要堅持下去。”林祥給自己鼓勁。他大學畢業后在家鄉江西找到令人羨慕的職業,在地方法院當了8年法官。其間,他考取中國政法大學的研究生,畢業后留在北京發展。他現在是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律師。
林祥所在的律所在北京的律師事務所中屬于中檔規模,律師30名,只有兩個實習律師。“律所是合伙制,合伙人就是老板,老板有3個助手,叫工薪律師,而我是給工薪律師做助手的。實習律師其實非常難找到接收的律所,我是通過導師的關系才能進來。”林祥清晰地描述律所的層級,用來說明他目前的處境。
“所里另一名實習律師的情況比我還差,我畢竟工作了8年,有些積蓄。那個律師研究生畢業后來實習,每月2200元,除去房租和吃飯,所剩無幾。我們都盼著熬過這一年,能成為工薪律師,那樣就可以自己接案子了。”林祥說。
然而,即使能自己獨立接辦案件,情況也并沒有林祥想得那么好。
魏清換到第三家律師事務所工作一年多,平均月收入4000余元。魏清在第一家律所里度過一年半實習期后,換到第二家律所當工薪律師,底薪2500元,自己接辦案件可以提成。兩年下來,她的實際收入平均每月3000元。
“做工薪律師其實就是給合伙人當助手,我們主要做訴訟案件,我的工作就是準備訴訟材料。有的法律文書需要在案頭寫,有的證據需要去外面取證,反復開會研究案情,這些事情占用了大部分時間。即使有人來找我代理,我也沒什么時間做大案子。當然,也不可能有大案子會分配到我頭上。”魏清說。
魏清做工薪律師的兩年里,獨立代理了幾起合同糾紛和遺產分割糾紛。她說,這都是合伙人的人情案子,掙不到錢。魏清說:“遺產分割的案子,合伙人象征性收三四千元,有的合同案子干脆就不收代理費。這些案子合伙人沒時間做,就交給我來做。我費力做完也掙不到錢,三四千除了上交所里、請客答謝人情,自己能得到一千,但這還要扣除辦案成本。”
執業:難以逾越“二八法則”
有兩年律師工作經驗后,魏清認為自己“單飛”的時機成熟了。她從第二家律所辭職,來到現在這家律所做執業律師,可以自己獨立找案源辦案子。她沒想到,獨立辦案之后,事情變得更糟糕。
魏清在以前的律所做訴訟業務,非訴訟業務不熟悉。“訴訟業務我又接不到案子。刑事、行政案子我不代理,只代理民商領域的訴訟案件。但當事人看我太年輕,向所主任表示,希望換更有經驗的中年律師來代理。沒有案源我就沒有收入,情況比做工薪律師時候還差。”魏清這樣描述她獨立接案后的遭遇。
魏清在換到第三家律所的最初半年里,有幾次想放棄做律師職業。幸運的是,她遇到一個好主任,分配給她案子做。這一年來,隨著她的業務成長,月收入終于突破4000元。她對目前的狀況很滿意:“我覺得這已經很不容易了,一些從外地來北京發展的年輕律師,甚至糊口都成問題。律師都能年薪幾十萬,是太不了解這行業的誤傳。我大學畢業5年了,現在是我們同學中的低收入者。”
林祥和魏清這樣的青年律師在最初3年內的生存危機,并不是只存在于北京。廣東明境律師事務所主任胡福傳說,所里有的年輕律師工資竟為負數,因為沒有接到案件而又要向律所交納保險和管理費等。
上海首個青年律師生存狀況調研結果顯示,由于收入低、沒有案源、缺人指導,使得執業前3年成了青年律師普遍反映的“最為艱難”的時期。特別是執業前兩年,不少青年律師大多入不敷出。有近10%的青年律師因種種原因挨不過這段時期,最終不得不轉行。
在上海市律師協會的7129名會員中,30歲以下的青年律師占了相當大的比例,但在去年全市律師近28億元的收入中,80%的收入來自中年律師。而在25-35歲的律師中,有60%的人年收入不足5萬元,有車族的比例僅為3%。
廣州市律師協會聯合華南師范大學對177名律師進行的調查顯示,35%的律師可支配年收入僅為3萬元以下,屬于低收入律師。42%的律師一年辦理訴訟案件數量在10件以內,62%的律師一年辦理的非訴訟案件在5件以內。
重慶市律師執業報告中,去年律師個人年收入僅3萬元左右。部分律師特別是青年律師,一年收入不到兩萬元。江浙一些地區,執業第一年的月薪只有1000元。廣東明境律師事務所主任胡福傳用“高學歷的低收入階層”來形容青年律師群體。
管理學中的“二八法則”在律師界再次被證明為經典理論。上海市律協一項調查顯示,全市律師28億元總收入中,80%的收入由20%的律師創造。廣東省的調查結果是,律師收入呈金字塔式,10%處于頂端,約20%處于偏上,而70%以上的律師則生活艱難。造成律師收入差異的最關鍵要素是案源。
案源:揮不掉的心理陰影
林祥9點來到東三環附近高檔寫字樓里的律所上班,做實習律師期間,他要坐班,這也制約了他自己出去跑案源。他案頭放著近期要辦理的4件合同糾紛案材料,他的工作是,給這4件案子找到各自相應的法律法規。
林祥說:“我的工作是找法條,所里沒有律師助理,這就成了我的工作。工薪律師負責搜集材料和取證。我和工薪律師都不用找案源。”
林祥所在的律所里有3位合伙人,擅長的領域各不相同,但共同點是,他們都有源源不斷的案子自動找上門來。林祥協助的合伙人曾經做過高級法院的法官,辭職后轉做律師。由于建立了較好的人脈關系,幾個城區里的政府相關部門和企業指名要他代理法律事務。“他每年要辦的案子多到辦不完,所以他挑案子,不是案子挑他。”林祥認為,可以挑案子是大律師的表現。
林祥很明白,案源等于收入來源,無論哪個律所,對于能找來案源的律師都另眼相待。所以,有經驗的律師對于案件資源不會讓青年律師分一勺羹。林祥所在所里的工薪律師,跟隨合伙人四五年,雖然每年都加薪,但始終不能接觸到案源的核心聯系人。“在業務上,老律師愿意指導,但在資源上,他們卻一點不放松。如果是請邊緣關系人吃飯,合伙人就讓工薪律師去,甚至也讓我代替。但只要是請相關部門的負責人、核心人物,他們一定親自去。”他說。
魏清在第二家律所里做工薪律師,自己沒找到一起案子。在現在這家律所里,為找案源,她想了不少辦法。比如,她充分利用同學資源,和在企業公關部工作的同學建立聯系,希望推薦自己。另外,她曾經負責接免費法律咨詢電話,這讓她發現了一個和媒體搞好關系的渠道。只要是記者打電話來咨詢或采訪,她都熱情回答,并告知對方自己的聯系方式。時間長了,她的名字在媒體上偶有出現,增加了她的知名度。
魏清現在自己能找到案源了,但幾乎都是標的額在萬元以下的小案子。除了代理費低,真正讓魏清發愁的是,她現在自己找來的案源,都是親友、同學和老客戶推薦的,她缺少開發新客戶甚至建立固定法律服務的渠道。
魏清現在很清楚,身為“80%群體”的矛盾性。做工薪律師,沒有找案源的壓力,但收入低;做執業律師,進行風險代理,有可能獲得高收入,但每天都面對找案源的壓力。只有進入了“20%精英”的隊伍,這個矛盾才能解決,然而不是每個律師都有這種運氣。
壓力:難以排解選擇轉行
聽到“青年律師最難熬過最初三年”這句話,李蕭瀟深有同感,她就是在做律師的第三年決定放棄的。李蕭瀟之所以放棄做律師,一是覺得成本太高,不劃算,另一個是對未來失去信心。
李蕭瀟是在大學法律專業學費陡增那一年考上大學的,每年學費6000元。畢業后,她考了兩次司法考試,每年在輔導班一項上就花掉4500元。終于千軍萬馬闖過獨木橋,考取了律師資格證書。為了盡早完成實習,做了一年低薪律師。她說:“當時我每月就1200元,我的工作基本上是給律師沏茶倒水、打字復印,偶爾會寫寫法律文書。”
實習期滿,李蕭瀟成了正式律師,但她的工作內容和以前變化不大。于是,李蕭瀟決定換工作。
到第二家律所,薪水雖然有所提高,但她業務不熟練,只能繼續給律師當助手。半年后,她再次跳槽,這次她給自己定位為專門代理婚姻糾紛。所里照顧她,沒有讓她交保險費,但她找不到案源,心理壓力越來越大。她覺得自己不得不再次換律所。
不了解內情的父母給李蕭瀟帶來另一種壓力:“家鄉的親友知道我在北京做律師,爸媽很驕傲,還給我定下目標。三年買車五年買房,十年之后能自己開律所,把家鄉的弟弟妹妹帶出來。我真是有苦說不出啊!”她哭笑著說。
這些壓力交織在一起,李蕭瀟開始神經衰弱,常常在床上輾轉反側難以入眠。她想到那些沒做律師的同學已經年收入6萬、8萬甚至10萬元以上,自己仍在為每年能否有三五萬元的穩定收入發愁。在拿到律師資格的第三年,李蕭瀟終于決定轉行。
在第七屆中國律師論壇上,湖北維力律師事務所魯斌、葉平律師將青年律師的生存困難羅列下來:收入少,經濟壓力大;社會資源貧乏,案源少;缺乏經驗,引起社會偏見,造成執業困難;自身心理素質不穩。重慶市十幾位優秀中青年律師在介紹經驗時,無一不談到自己執業最初三年的艱辛。
魯斌、葉平律師分析,青年律師進入律師行業的成本高昂,這使他們負擔過重。特別是在律所管理上,青年律師和其他律師不加區分,該交的費要交,該上的保險要上,該納的稅要納,沒有任何政策性傾斜,他們的發展得不到鼓勵。
所幸的是,全國律協已經意識到青年律師的生存危機問題。2002年全國律協成立了專門的教育委員會,與美英等西方發達國家的律師組織合作舉辦了多項律師培訓計劃,主要培訓對象就是青年律師。此外,在全國律協指導下,一些省市紛紛建立了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為青年律師提供幫助。另據來自全國律協的消息,旨在扶植青年律師成長的傾斜政策正在制定之中。(記者 袁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