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償還丈夫賭球欠下的債務,28歲的女出納袁某竟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單位資金220余萬元。今天上午記者獲悉,袁某因挪用資金罪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2005年8月至12月間,袁某在北京市安達訊通訊網絡有限責任公司擔任出納。她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采取開具支票、匯票轉賬的方式,挪用公司資金220余萬元,用于償還丈夫賭球所欠的債務。同年12月9日,因挪用資金一事被公司發現,袁某與丈夫王某潛逃。直到2006年11月18日,袁某和丈夫才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警方同時扣押了他們5萬元現金、1套住宅,并凍結了二人以他人名義的存款22.9萬余元。(記者張蕾 通訊員王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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