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戴某冒充環保局長,以“環保方面給予照顧”為條件,向企業推銷廉價禮品,詐騙金額高達24.5萬元。
承諾“環保方面關照”借機推銷紀念品
2006下半年,湖北人戴某在做生意過程中觀察到:中山市一些電鍍廠和制衣廠與環保、排污密切相關,便想到冒用“環保局局長”的身份向企業騙錢。于是戴某找到同樣來自湖北的黃某商議行動。
同年11月,黃某以“中山市環境保護局污控科楊科長”的名義,打電話給中山市三角鎮某成衣有限公司管理部經理吳某,稱該公司的鍋爐水質有問題,達不到環保標準。巧的是,這與此前環保局的化驗報告恰好相吻合,于是,吳經理對“楊科長”的身份信以為真。
兩天后,黃再次打電話嚇唬吳某稱:環保局檢查,認為公司可能要停產停業——接著話鋒一轉,又暗示道:“環保局長”叫他推銷一種紀念品,每套8800元,如果愿意購買的話,公司在環保方面可以得到關照。
無奈,該公司領導商量后決定購買紀念品一套。隨后,黃某將紀念品交給雇來的老鄉謝某代為送貨。到達該成衣公司后,謝某害怕事情敗露,留在公司外面等候,吩咐女兒阿蘭攜帶紀念品,以“環保局工作人員”的身份進入公司,找到吳某。
為了表明自己不是“冒牌”,阿蘭特意當著吳經理的面,用手機打通“楊科長”黃某的電話,吳與黃某通話,確認阿蘭的身份后,當即付給阿蘭8800元錢,此款后由謝某轉交黃某分贓。第一次計劃就這樣輕易得手。
5人團伙作案5家企業受騙
初戰告捷,戴某和黃某償到甜頭。隨后,接下來的幾天內,戴某和黃某相互配合,兩次冒充環保局的“陳局長”及“楊科長”,打電話到上述成衣公司,以“可幫公司辦理環保績優廠商稱號”為名,要求購買三套紀念品和繳納4萬元保證金。該公司均答應了他們的要求。通過同樣的方法,戴某和黃某兩次共騙得現金66400元。至此,該團伙共騙取成衣公司75200元。
從制衣廠撈夠了油水的戴某和黃某便將手機停機,準備重新換號尋找下一個目標。此時,成衣公司的吳經理打不通“楊科長”電話,立刻報警。2006年11月30日,當阿蘭以同樣方式在中山市南朗鎮實施詐騙時,被當事人當場識破,被公安機關抓獲,緊接著該團伙其他成員也紛紛落網。
經中山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該團伙5名成員冒充“環保局工作人員”進行詐騙,先后共騙取中山市內5家企業,涉案金額共計24.5萬元。根據各被告人參與犯罪的不同次數、金額和情節,分別以詐騙罪判處5人有期徒刑5年6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鄔科 梁以勁 朱仕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