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員逾百、涉案金額高達58億元。近日,遼寧省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對一起特大互聯網賭博團伙犯罪案的32人先行提起公訴,對主犯楊旭、王軍等10人所涉部分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據悉,這起罕見的特大網絡賭博案已逮捕38人,取保候審4人,仍有50多人在逃。涉案人有累犯、緩刑犯,有工人、銀行職員、個體業主和無職業者,年齡最大者61歲,最小者24歲。
今年1月16日,遼寧省公安廳接到群眾舉報稱,沈陽地區出現一個以楊旭為首的網絡賭博犯罪團伙,非法經營“東方2”、“大聯盟”等賭博網站,發展總代理商、代理商、會員等眾多下線,非法牟取暴利,涉案金額巨大。警方隨后展開偵破工作,初步發現案件涉及100多人,很多都是母子、兄弟、同事、夫妻一起牽涉其中。
夫妻共建賭網
2005年,沈陽人楊旭通過朋友引路接觸到網絡賭博,之后便看中了網絡賭博參賭方便、隱蔽性強、涉賭金額巨大的特點,并鋌而走險。2005年11月,楊旭和妻子王軍糾集王旭、郭杰、秦亮、李之鷗、欒建國等人成立電腦網絡賭博團伙,吸引下線投注賭球、賭六合彩。楊旭是團伙的領導者和管理者,并負責提供賭博網站賬號和密碼,王軍負責提供賭資和團伙成員的工資發放。
建立“組織機構”后,楊旭等人在“東方2”、“大聯盟”等賭博網站開設了賭場,并逐步發展總代理商、代理商和會員。短短兩年時間,以楊旭、王軍夫妻為首的網絡賭博犯罪團伙擴充到100余人,涉案賭金達58億元。
收入高者是“最佳人選”
由于該案涉案人員眾多、金額巨大、案情復雜,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5名檢察官每人手中的卷宗超過十幾本,所有卷宗摞在一起一人多高。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賭球、賭六合彩大都通過網絡下注,并事后結賬,賭博鏈條基本以親朋好友為主。陌生人和資金無保障的人下注往往不被接受,收入較高的人才是“最佳人選”,因為賭客的投注金額越大,代理的“抽水”就越高。在代理商的慫恿、蠱惑下,很多賭客傾家蕩產,而養肥的,往往是賭博公司和代理商。
在這個團伙中,獲利最多的還是楊旭。2005年,楊旭犯罪團伙涉嫌接受投注總額6.4億余元,從中“抽水”獲利15萬余元;2006年,該團伙涉嫌接受投注27億余元,“抽水”獲利25萬余元;今年年初至案發,該團伙已涉嫌接受投注1800余萬元。
耐人尋味的是,楊旭的母親明知兒子參與網絡賭博,不但沒有制止,反而積極支持,兩年間“贊助”楊旭100多萬元。
網絡賭博危害匪淺
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主管公訴并參與辦案的副檢察長朱闖向記者介紹說,網絡賭博犯罪危害匪淺:
網絡賭博犯罪賭資動輒幾百萬元、上千萬元,甚至高達幾十億元,許多賭博網站服務器設在境外,因此,大量賭資通過地下錢莊等非法金融機構匯至境外,嚴重危及國家金融安全。賭博不僅對正常的金融秩序和合法彩票事業構成威脅,也助長了非法洗錢、地下黑市交易等犯罪現象。
網絡賭博犯罪比傳統賭博更容易誘發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涉賭人員因無法償還賭博借下的高利貸,重壓之下往往選擇一走了之,由此導致家庭破裂、企業生產停頓等,有的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嚴重影響和破壞社會和諧穩定。
打擊網絡賭博犯罪面臨難題
與傳統賭博犯罪相比,網絡賭博犯罪具有跨地域、鏈接便捷、操作簡單、資金劃撥迅速、隱蔽性強等特點,辦案機關取證相當困難。一有風吹草動,網絡賭博參與者很快就可以切斷上下家聯系,并把所有賭博記錄從電腦中刪除。警方在抓捕一名精通網絡的犯罪嫌疑人時,這名嫌疑人把家中的電腦主機從6樓扔下,企圖銷毀證據。
檢察官指出,在司法實踐中,如何有效懲治網絡賭博犯罪,尚有一些難題需要解決。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網絡賭博犯罪“興起”與賭博犯罪量刑過輕有著一定的關系。另外,網絡賭博隱蔽性強、蔓延速度快,犯罪成本極低,如何有效打擊網絡賭博犯罪,對于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來說是一個新的挑戰。(趙文良 劉劍 李文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