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學院后勤管理處原副處長兼基建科科長張作念涉嫌受賄罪一案,近日由恩施州人民檢察院向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查明,2000年上半年至2005年下半年,張作念在擔任湖北民族學院基建科科長、后勤管理處副處長期間,在本單位的工程招標評標、工程發包及簽訂合同、工程管理監督、工程款撥付等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承建該院醫學實驗樓等工程的項目經理譚某、鄧某等7人牟取利益,多次與其妻張某在其家經營的零售門市部等處非法收受賄賂款124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作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數額巨大,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 胡懷軍 周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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