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令人既震驚又痛心的重大強制賣淫案進行一審宣判,花季少女季文犯強迫賣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穆強犯強迫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許海等人分別以同樣的罪名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了解,季文(女)出生于保定市,初中文化,無業,與同時無業的穆強系朋友關系。2006年,18歲的季文和穆強預謀強迫小女孩賣淫掙錢,隨后季文與正在保定市某中學就讀的趙麗聯系此事,趙麗表示同意幫助其找處女,由席某(在逃)提供房子。
2006年8月27日9時許,趙麗伙同姜某(另案處理)以同學聚會的名義,將楊某騙到保定席某提供的平房內,由穆強對楊某進行毆打,并用手機對其拍攝裸照,言稱如果不從就將裸照發至網上等手段進行恐嚇,季文、趙麗和姜某對楊某進行誘騙,迫使其同意賣淫。
次日,季文、穆強通過可心、大偉和大堅(三人在逃)聯系好嫖客,當晚將楊某送至某洗浴中心與兩名男子發生性關系,季文、穆強得贓款2000元左右。
2006年9月25日15時許,在保定市十中門口,季文、穆強和朱燕將放學回家的張某騙上出租車,帶至小曹坊村紅星館,穆強等人用暴力、恐嚇和誘騙等手段強迫張某同意賣淫。當晚,三人通過李某聯系嫖客,后由季文、穆強將張某帶去安新縣,兩人得贓款1700元左右。
2006年9月29日下午,穆強、許海、岳蘭一同來到保定市八中門口,岳蘭、許海將賀某騙上出租車,后穆強使用暴力、恐嚇等手段強迫其同意賣淫。期間,穆強將賀某強奸。同年10月1日晚,季文、穆強通過呂秀英聯系了嫖客袁某(己被行政處罰),季文、穆強得贓款800元,許海得贓款100元,呂秀英得贓款300元。
讓人詫異的是,截至案發,此案中6名被告人年齡最大的僅18歲,其中岳蘭、趙麗分別為保定某中學的高中生。
法院認為,季文等六人強迫他人賣淫,其行為均構成強迫賣淫罪。穆強強行與他人發生性關系,其行為構成強奸罪。呂秀英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其行為構成容留、介紹賣淫罪。季文、穆強在此案中系主犯。據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記者 苗苗 通訊員 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