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了一起詐騙、受賄案,被告人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陳某是遼寧省大連市某房產管理處房屋交易中心產權產籍科退休科員。1995年初,陳某得知某公司所屬的一無房產執照的房屋位于拆遷范圍之內后,利用自己在本單位擔任繕證工作的方便條件,用一空白的房產執照正本,為該房偽造了一份產權人為飲服公司、建筑面積為61.48平方米的房產執照,并持該偽造的房產執照到拆遷主管部門,以該房屋使用人的名義,要求給予補償安置。經“動遷辦”審查核實后,拆遷單位便將一建筑面積為65平方米的住房補償給陳某使用。1999年初,陳某為把所得到的上述房屋辦理為其兒子名下的私人產權,利用一份空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偽造了一份其兒子于1995年5月15日購買該房屋的買賣合同。1999年7月,陳某為其兒子辦理了該房屋的所有權證。經大連市金州區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房屋價值19.8萬余元。
法院另查明,1996年至1997年間,陳某到某村村民委員會辦理集體房屋產權證的更換工作,收受了該村所送感謝費5000元。該款被其個人揮霍。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隱瞞事實真相的手段,詐騙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陳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之便,收受他人人民幣500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公訴機關指控其犯受賄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陳某犯二罪,對其應當實行數罪并罰。
法院以被告人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侯德偉 徐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