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聊天搭識女網友,相約相會與女網友親吻作愛時偷拍照片,以此為要挾向女網友進行敲詐錢財。17日,奉賢區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將犯罪嫌疑人王小波送交法庭,接受法律的審判。
今年31歲的王小波是寶山區某機械裝修公司的員工,2006年12月喜歡上網聊天的他,以“愛到永遠”網名認識了一女網友,幾番網上花言巧語的交談,王小波博得女網友信任,相約見面留下手機號碼后,時常通過上網或手機短信進行相互交談。
2007年6月10日,王小波萌發起設計騙錢的歹念,他約女網友到奉賢區某大酒店包房見面交談。女網友按約相會,見面交談時幾經誘惑,王與女網友就相吻作愛,這時王拿自己的手機偷拍下數張照片。隨后他以自己手機信號不靈為借口,向女網友借用手機,假裝打電話時將手機上的通訊薄存入自己的手機里。
事隔幾天女網友頻頻收“愛到永遠”網友發來的短信,“我有你的裸體照片,我缺錢用,你必須匯3萬元錢到我指定的銀行帳號,不然你的一些照片我就發給你手機上的朋友,我有你手機里的通訊薄。”同時又收到那天偷拍的一張照片。看到短信和照片,頓時讓女網友傻了眼。
看在半年多相交的份上,女網友向王求饒,卻遭他一口絕。迫于無奈女網友向“110”報警后,6月18日下午,她拿了3萬元錢按“愛到永遠”網友的約定地點,趕到寶山區月浦文化館門口,見面交錢時,被守候伏擊的公安刑警當場抓獲。(沈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