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者,他是肇事者,他居然還把我告了,這還有沒有天理啊?”昨日,一起車禍的受害者馬忠伍委屈地坐上了被告席,起訴他的是肇事司機彭支全。彭訴稱,他撞傷馬忠伍后,墊付了1.8萬元賠償款,但兩年來,馬忠伍既不協商又不起訴,也不配合他向保險公司理賠。他只得將馬忠伍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其賠償數額,以便向保險公司理賠。昨日,彭州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肇事司機:該賠好多,請趕緊了斷
交警認定,2005年4月25日,彭支全駕駛一輛中型自卸貨車行至致和鎮(zhèn)加油站時,與馬忠伍駕駛的摩托車相撞,造成兩車受損,馬忠伍手臂、頭部多處受傷。其中,彭支全承擔事故主要責任,馬忠伍承擔次要責任。
彭支全認為,馬忠伍的醫(yī)療費和他的修車費等共計2.4萬元,根據交通事故劃分,他應承擔的損失費應為1.9萬余元。到現在為止,他已為馬忠伍墊付了 1.8萬余元,與應賠償的數額相差不遠。但協商中,馬忠伍卻提出再給1萬元。他認為馬忠伍漫天要價,沒有答應,馬也就此拒絕協商。雙方的糾紛一直拖過了兩年,由于沒有馬忠伍認可的賠付票據,他一直無法到保險公司理賠。無奈之下,他只好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他應該賠償馬忠伍1.9萬元。
“我又不是賠不起,該賠好多,你也趕緊來個了斷。”彭支全說,他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他對馬忠伍的賠償能在保險公司理賠。馬忠伍索要1萬元不成,所以故意拖著不起訴,因為沒有馬的配合不能理賠墊付的1.8萬元,屆時他的損失將更大。
受害人:可以不要錢,但不想當被告
昨日上午10點左右,彭州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我是受害者,他是肇事者,他居然還把我告上法庭了。這還有沒有天理啊?”馬忠伍說,他受傷后,彭支全很少來看望他,這讓他很傷心。因兩人工作都很忙,很少有時間湊到一起協商,并不是他故意拖著不辦。馬忠伍的情緒始終比較激動,曾幾次起身,聲稱將離開法庭。
“我可以不要你賠償1分錢,你只要來看一下我就行了。考慮到你經濟困難的情況,好了,這件事就了了。我不想當被告。”馬忠伍說,他寧愿不要賠償,也不想當被告。
“現在不是說你要不要我賠錢的問題,我起訴是要確認我究竟該賠多少。”彭支全說,他就算砸鍋賣鐵也要把錢賠給馬忠伍,但賠償之前,馬至少也要給個準數。中午12點左右,法庭調解不成,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律師:今后司機可能不愿再墊錢
四川英賢律師事務所羅可律師稱,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機通常要墊付傷者的醫(yī)療費、護理費等各種費用。墊付的費用,經傷者確認后,可以到保險公司理賠。如果司機墊付的費用已經接近應賠償的數額時,傷者不予確認,司機損失將非常大。所以,有的傷者利用司機急于理賠的心理,提出一些超過法律允許的賠償要求。而這部分超過法律范圍的賠償請求,是不能在保險公司理賠的,有的司機為圖省事,寧愿多賠點錢了事。“長此以往,肇事司機可能將不再愿意墊錢。”(米文勇 李凌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