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的原北京北工大軟件園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陳可兵,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巨額公款。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十四年有期徒刑;繼續追繳其500萬元違法所得發還北京北工大軟件園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陳可兵受北京工業大學委派擔任北京北工大軟件園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2004年10月間,陳可兵以歸還北京工業大學借款為名,讓軟件園公司財務人員開出一張2000萬元且不填寫收款人的支票。后陳可兵通過其他公司將2000萬元分別挪至其個人持股的公司,用于歸還貸款和投資經營。案發后,已追繳贓款1500萬元。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陳可兵利用職務便利,挪用軟件園公司2000萬元公款歸個人使用,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且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依法應予懲處。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作者: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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